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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初稿)》意见建议及制定各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已结束

时间:2019-04-12
来源:原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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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初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修改,特别要对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同时,请结合《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初稿)》中的各项行动计划,结合各自职责以及能够办理承诺事项,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行动计划。将书面修改意见和本部门(单位)的行动计划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4月17日前送发改局(207室)。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

(征求意见稿)

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打造软实力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改进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决策部署,加快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助推现代经济体系构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市场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便利度为目标,对标区内外地区一流经营做法,加快补齐我区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努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地,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责,企业为先。发挥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方位、深层次转变政府职能,将企业切实感受和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努力建设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企业获得感更强的市场环境。

问题导向,靶心发力。注重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从全区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深究根源、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严查实改,切实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新,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主动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不断创造和积累优化营商环境经营。

注重实效,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作风转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动真的、来实的,力求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振奋精神状态,打造激情创业的干事环境。时刻把使命和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人人争先、事事争高、处处争好,着力解决站位不高、思考不深、业务不精、工作不实、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的问题,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强化担当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便捷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推动流程再造,建立规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功能,持续推广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口联办,实现审批提速、监管提效、服务提质。

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打造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推动税费降免、要素降价、成本降低,探索重点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减少和规范项目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探索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制,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全监管、信用有奖惩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严格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涉企中介服务,严格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定投资者发展信心。

二、重点工作

(一)开办企业。成立开办企业办公室,设在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开办企业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开办企业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压缩开办企业办事流程,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和资料申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新设立内资企业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领取、社保登记等开办事宜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并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将负面清单以内的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行政许可。成立项目行政许可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项目行政许可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项目行政许可行动计划》。重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审批,有效破解项目行政许可互为前置条件问题。深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多评合审改革,持续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流程,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将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

(三)政务服务。成立政务服务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政务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部署,强化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协同联动,将各行业子系统接入行政审批服务网,并对接自治区、固原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区“一网通办”。加快移动政务APP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服务。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管理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试行“全程帮办制”。

(四)获得电力。成立获得电力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获得电力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获得电力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减少办电环节、压缩办电时间,精简申请资料,加快供电答复,推进政电信息共享,降低接电成本。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城市160千瓦、农村100千瓦及以下客户)办电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低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推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审批和零投资”服务。高压客户办电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0天以内,高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35天以内,推行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省时、省力、省钱”服务。

(五)获得水气暖。成立获得用水用气供暖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获得水气暖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获得水气暖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水气暖服务企业入驻政府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并公开工作流程、申请材料和收费清单,无法律依据的材料、费用一律取消。在用水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且需道路开挖的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用气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无需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需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在供暖方面,项目报装(含施工审批)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六)登记财产。成立登记财产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登记财产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登记财产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规范财产登记服务体系,协调固原市有关单位将新开办企业一般不动产变更、转移、更正、预告、抵押等登记业务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将首次、在建建筑物抵押等登记业务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业务变更、转移、更正、预告等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将首次、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税务部门税收缴纳审核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七)纳税服务。成立纳税服务办公室,设在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分局,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纳税服务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纳税服务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压缩办税时间,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和预约办税,实现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以上,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不含纳税准备时间、申报时间)缩短至0.3个小时以内;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报送,压减退税时间,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

(八)跨境贸易。成立跨境贸易办公室,设在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跨境贸易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跨境贸易行动计划》。协调推进优化通关流程,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推进关检融合,降低通关检查率,大幅降低企业跨境贸易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企业“提前申报”和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以关税保险担保方式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出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6小时,合规费用保持在70美元以内,进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8小时,合规费用降低至100美元以内,形成更加便捷、更富成效、更加开放的口岸营商环境。

(九)办理破产。成立办理破产办公室,设在原州区人民法院,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办理破产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办理破产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使用简易注销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即来即办,对未拖欠社保费且无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注销登记。建立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法人破产通道,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处置,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建立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健全执转破工作机制,强化胜诉权益兑现,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

(十)获得信贷。成立获得信贷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获得信贷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获得信贷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主动协调发掘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潜在客户。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和企业申贷获得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成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法院,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行动计划》。依法依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权利,落实董事责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促进公司法治规范化。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引导金融产品提供者及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最大损失揭示义务。

(十二)执行合同。成立执行合同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法院,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执行合同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执行合同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完善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强化案件信息化管理,施行计算机随机分案,商事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加快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有效化解体系。加强外部调解主体引入,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全覆盖。加强网络拍卖应用平台力度,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十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成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一分局、二分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保护和预警导航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机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零收费”,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4个月。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负担,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强化被诉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对权利人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并在确定的侵权赔偿额以外,单独给予全额支持。

(十四)市场监管。成立市场监管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一分局、二分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市场监管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市场监管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诚信建设,认真履约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府对企业失信清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助机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和共享范围,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除药品、特设、安全生产和涉及外交安全等检查事项外,“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达100%。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全面向社会公示,6月底前行政处罚信息应在出具行政处罚七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率达100%;年底前各级部门执法资格、权限和种类等基本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其他各类执法信息公示率达60%以上。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9月底前实现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步上线运行。

(十五)包容普惠创新。成立包容普惠创新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包容普惠创新相关政策落实,牵头制定和推进《包容普惠创新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督促指导完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激发创业新活力,全面提升镇区承载力。着力推进一批急需解决、示范性好的镇区品质提升项目,提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镇区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世贤任组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营商环境改革办和问责查处办两个办公室,营商环境改革办由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承担,问责查处办由区政府督查室承担。营商环境改革办重点推进营商环境举报平台建设,研究建立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体系,做好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安排部署、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评估评价等工作。问责查处办重点推进受理举报事件的核实查处,对举报线索清晰的,快查快办,对性质恶劣的事件,移交纪委,从严问责。收集汇总涉及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和诉求,对企业问题诉求进行分析梳理、分类交办,全面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加强跟踪检查,深化政策研究。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和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分层、分责挂账推进,加强工作落实跟踪检查,及时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落实情况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社会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的研讨交流,要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梳理问题,问需于民。加强政企沟通,主动深入企业,联合企业举办营商环境研讨会,问计于企。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培训,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应用,多用老百姓看的懂、听得明白的言语,及时跟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向企业群众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运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优质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1.开办企业行动计划

2.项目行政许可行动计划

3.政务服务行动计划

4.获得电力行动计划

5.获得水气暖行动计划

6.登记财产行动计划

7.纳税服务行动计划

8.跨境贸易行动计划

9.办理破产行动计划

10.获得信贷行动计划

11.保护中小投资者行动计划

12.执行合同行动计划

1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行动计划

14.市场监管行动计划

15.包容普惠创新行动计划

开办企业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开办企业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幅减少审批环节和申报资料、降低 企业办事成本,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新设立内资企业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领取、社保登记等开办事宜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整合为“单一窗口”申请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负面清单以内的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措施

()实施流程再造。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改造升级注册登记系统。结合国家法人库宁夏工商支撑项目建设,对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各类申请主体、登记事项、登记环节全程电子化。全面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建设注册登记大数据分析系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与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市房管部门房产证信息和市税务部门清税信息实现共享信息提取。通过登记窗口和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登录网址、办理程序和办理条件等事项,积极指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办理登记手续。(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原州区公安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人民银行固原支行。完成时限:4月底前)

()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公章制作备案在内的“多证合一”改革,利用市“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互通互认,最大程度的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减少注册登记流程。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告知申请人,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原州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人民银行固原支行。完成时限:3月底)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情形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运用,提高网上咨询和网上办事效率。(责任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提高印章刻制效率。公安部门对本辖区刻章企业进行梳理,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应在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责任部门:原州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责任部门: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减少审批环节,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各类事项。建立注册登记检查、督查工作机制。推行预约服务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在政务大厅或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就近办理注册登记。(责任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实行容缺受理。研究制定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在现场受理过程中,主要申请材料申报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欠缺或有误的,先予以受理审查,实行“边办理、边补正”,材料补正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为申请人提供全程电子化和现场办理服务,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原州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人民银行固原支行。完成时限:4月底前)

()实行一单速递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与邮政订单管理系统、快递公司系统对接,营业执照邮寄信息自动推送至邮政、快递系统,实现证照快递服务,让群众“零跑路”。(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原州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人民银行固原支行。完成时时限:4月底前)

()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在窗口推行“八个一”工作法(一键取号、一打就通、一口说清、一站导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单速达)。制定登记窗口建设标准及工作方案,为群众提供标准、规范、高效服务。(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原州区公安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区分局、人民银行固原支行。完成时限:4底前)

三、组织保障

()建立工作机制。市场监管一二分局是简化企业开办程序的牵头部门。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负责压缩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刻制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民银行负责优化企业开户服务,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简化企业开办程序的方法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通报有关情况,每季度对企业开办时间进行统计通报,每半年对新生市场主体进行一次监测分析。

项目行政许可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项目行政许可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改变当前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耗时过长的串联审批方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审批,有效破解行政许可互为前置问题。实行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建立服务协同机制,行政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多评合审改革,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限。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时间缩减至45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措施

()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并取得项目核准备案(4个工作日内办结)后,各有关部门要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内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发展改革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局原州区分局、文化旅游广电、水务局、地震。完成时间: 2019 831日前)

()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流程,协调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核职能,将节能审查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园林绿化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与考古方案、交通影响评价、消防设计方案、人防设计方案等事项审核评估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诺办结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规划设计条件书承诺办结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且取得规划设计条件书后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规划许可。(责任部门:发展改革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局原州区分局、文化旅游广电、水务局、地震。完成时间: 2019930日前)

()联合审图。协调施工图文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受理、平行联合审查,各审批部门依据职能任务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节能、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园林绿化、管网、防雷、抗震等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图纸经信息系统同步推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责任部门: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地震。完成时间: 2019930日前)

()并联审批。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立项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用地规划进行到定点图时与建设工程规划同步开展,并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在总平面图加盖方章,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联合审查完成后,住建、人防等审核部门应对审查的图纸同时开展审核,各项审核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现场踏勘等环节并联办理;规划许可、土地许可与招投标监管同时开展,且各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主管部门及时接收招标单位的中标结果抄报,不再办理中标备案。施工单位中标后,各涉路许可、用水用电及文件备案工作应同时开展,各项业务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交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区供电局、三营供电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时限:20191031日前)

()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8号)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规定,清理规范建设工程各类保证金,取消各类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保证金、押金、建筑业工伤保险证明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等“搭车”事项。

()整合优化各环节的业务办理流程。抓住制约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的关键环节,将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方案审查等内容与前期项目立项有机对接;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外,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实行多评合审;施工图中各类设计方案进行多图联审;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在立项后平行开展;最高限价备案、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合同备案及质量安全备案各2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分头报送平行展开评审。协调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由建设单位将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分头在信息系统一次性提交,系统分类报送各职能部门平行开展并联审查,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外,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意见报送在系统平台汇总;由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组织涉及多图联审的各职能部门,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进行集中同步审查。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中介机构行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评估、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相应报告真实性负责。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服务承诺时限进行规范。严肃查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务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实施方案要亲自把关,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进展情况要亲自检查,督导相关部门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流程图和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范围内各项审批事项的最长时限并报送至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各环节办理时限列入施工许可证发放审批路线图,合理规划办理流程和时限。

()强化督查,跟踪问效。要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组织分析讲评,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懒政怠政、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不作为行为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聚焦企业,大胆创新。要本着利企使民的原则,在依法依规、保持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筒,能并则并,能快则快,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改善市营商环境、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政务服务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政务服务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部署,强化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协同联动,将各行业子系统接入行政审批服务网,并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一网通办”。加快移动政务APP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见面”服务。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管理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试行“全程帮办制”。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一体化在线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要全部整合接入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和各部门专业审批系统对接,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数据共享,如期完成与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让群众和企业网上办事“全国漫游”。(区委网信办、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二)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按照全国统一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梳理规范“四级四同”(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标准)事项。推进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进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到网上服务信息准确、规范、有效,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各地、各部门、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三)优化再造办事流程。聚焦群众和企业办理量大的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项目投资、社保民生等重点高频事项,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能做到不见面办理的力争做到不见面,需要见面办理的“最多跑一次”,打破网上综合旗舰店模式,推进“套餐式”审批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整合优化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合流转。(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四)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事项原则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城办理的标准、形式、要件、时限等要素保持统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指导督办力度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上下联审联办,稳步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五)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进咨询、查询、申请等前端性服务由网上到“掌上”发展,逐步拓展“掌上”服务功能,推进老年人优待证、社保查询等民生领域的重点高频事项逐步实现“掌上”办,使群众办事不出门。积极利用社会或第三方服务平台,丰富“掌上”服务内容。拓展政务服务自助端应用,新建一批自助服务设施和功能区域,为各类办事群体提供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区市县乡四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除安全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各乡(镇)要加大“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力度,并全部进驻本级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各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逐步进驻所在地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较少或办件量较少的部门,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置综合代办窗口的方式进驻。(区政府办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驻原州区单位具体落实)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创新集中审批服务机制,打破以往按部门职能设置窗口的形式,按业务性质进行整合(如投资项目审批、商事服务、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集成办理新模式,使办事群众只需进政务大厅“一个门”,到“一个窗”就能把“一件事”办成。(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八)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实体政务大厅业务办理一体化,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接,为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九)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群众和企业开展网上办事,用好全程网办、代办制、快递送等方式,增强群众对不见面办理的认可度。挖掘可不见面办理事项的深度,通过网上流程再造和系统优化,使不见面办理更简单、更便捷,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满足感。(区政府办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落实)

(十)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群众日常生活类的便民事项,更多的委托或授权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推行“综合受理、一窗受理”,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基层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等将相关服务事项进驻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利用金融、邮政及农村电商等网点,积极鼓励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使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不出园区、不出村(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十一)完善各项利企措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等指导帮办服务和代办服务,推广容缺后补、首席服务官绿色通道、邮政快递等便利化措施,使企业开办和项目落地更便捷、更高效。发挥各级政务大厅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功能,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网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企业服务新通道。(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区政办配合落实)

(十二)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县乡村四级证明清单目录。(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配合落实)

(十三)严格审批服务中介管理。编制完善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布。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引进高品质中介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充分市场竞争,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依托政务服务网建设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行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选择。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律由政府部门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落实)

(十四)强化咨询投诉。完善和畅通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对政务服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建立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事项协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不同层级的咨询投诉事项,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十五)加强监督评价。认真落实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网上评价系统,实时监测事项办件、业务、用户等信息数据,接受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评价,强化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常态化监督,促进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府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职能,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我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的显著变化。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涉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牵头单位和配合落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单位)要将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纳入本部门本区域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重点检查事项,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对积极作为、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的给予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的进行问责追责。

(四)加强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在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对接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不丢失、不泄密。区委网信办、原州区公安份局作为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安全保障机制,制定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和容灾备份等保障。加强政务大数据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获得电力行动计划

按照《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获得电力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

大幅减少办电环节,推进政电信息共享,精简申请资料,加快供电答复,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城市地区160千瓦、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2个环节,办电申请资料压减为1件,客户电能表及以上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低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推行低压小微企业客户零上门、零审批和零投资服务,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4个环节,办电申请资料压减为1件,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0天以内,高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35天以内,推行10千伏及以上高压客户省时、省力、省钱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精简办电环节。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低压报装引起的配套电风工程全部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取消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等环节,客户通过手机、95598网站等渠道提出用电申请,电企业主动上门提供从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服务。10千伙以上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责任部门: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完成时间:3月底前)

(二)压缩接电时间。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加强市场调研,主动对接用电企业,提前收集客户用电求信息,为客户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指导客户先行开展接入系统设计。电网企业提前开展配电规划布点、编制项目可研,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推行跨专业联合办公,为10千伏及以上客户提供用电报装全过程服务充分发择台区经理职能,为低压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一次都不跑的上门服务,实行工程限时服务。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低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高压客户办电平均接电时问控制在70天以内,高压接入的中小微民营和外资工商业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35天以内,提高验收接电效率。简化10千伏及以上客户工程竣工检验内容,明确涉网设备验收界面,重点检查与电网相连接的设备,一次性答复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立即送电,供电窗口进大厅。供电公司要推进供电服务窗口入住政务服务大厅,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在用户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后,主动提供办电服务。(牵头单位: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3月底前)  ()降低办电成本。延伸电网投资界面。省级及以上各类区以及电能替代,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项目由电网企业授资至客户红线,提高低压电网接入容量城市地区1060千瓦,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客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低压客户电能表及以上供电设施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实现低压客户零投资(牵头部门: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配合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完成时间:3月底前)  ()精简申请资料。加快政电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政电信息共享,主动接入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将客户申请与政府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内项目进行关联,实现营业执照、规划许可等客户办电所需证照的在线获取。用电报装按照一证(一照),一电话,一地址、一承诺的方式办理,即:客户申请办电,仅需填写联系方式、用电地址,居民用户提供身份,非居民用户提供营业执照,并签订《承诺书》(客户出具其接电调试设备或生产符合安全,环保等国家规定要求的承诺)即可办理。(责任单位: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完成时间:3月底前)

()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加强停电力计划管理,开展计划停电、故障停电到户预判分析,通过各种道告知客户停电原因、预计送电时间等信息,加快电网故障抢修速度,持续减少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今年上半年,建成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实现配电网运行全面监控加快线路自愈建设,实现故障准确隔离、负荷自动转供、故障快速修复。(责任单位: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完成时间:长期)

()提高电费透明度。通过营业厅、95598网站、手机APP、新闻媒介等渠道对外发布收费标准和电价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完成时间:长期)

()提高缴费便捷度。供电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依法设立的地方性银行出具的兑付期3个月之内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由用户承担),但背书有不得装让”“委托收款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除外。(责任单位:国网固原电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三营分公司。完成时间:长期)

三、行动保障

一是加快办理配电网工程选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要自受理电网企业电网工程选址意见办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网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是筒化配电网工程用地审批。自然资源局要优化用地审批手续,对符合相关规划的电项目,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批复,受理电网工程用地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下达相关用地批复,针对电网项目输电线路杆塔、塔基占地,只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不办理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用)手续,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允许电网项目输电架空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区,电网企业针对项目临时占地要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三是简化配电工程林地审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优化电网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企业承诺方式出具函件,办理电网建设工程使用林地批复,简化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电网工程审批申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下达电网建设工程使用林地批复。

四是简化配电网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生态环境局原州区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要对160千瓦及以下的客户接入外部电源工程、线全长500米以内的小规模配电网工程实行备案制,短距离道路开挖、穿跨道路、河流,不再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许可、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等审批事项,只要明破路,破绿方案、占路保护及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甲可施工,对确需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获得用水用气供暖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得用水用气供暖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

推行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站式窗口服务。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并公开工作流程、申请材料和收费清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费用一律取消,在报装过程中只需提供一次材料。

二、主要措施

()压缩报装时间。在用水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且需道路开挖的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无外线工程接入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无需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接入且需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在供热方面,项目报装(含施工审批)不超过40个工作日。(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部门:水务局、行政审批局,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完成时限:4月底前)

()精简申请材料。办理用水报装提交材料压减为7件(业务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给水外网图、全套系统图),办理用气报装提交材料压减为6件(业务申请表、项目总规划平面图、有资质设计院确定的燃气锅炉房选址定位图、设计院出具的全套完整锅炉房设备及安装设计施工图、锅炉及燃烧机参数样本、设备用气压力和接口口径)。办理用暖报装提交材料压减为4件(业务申请表、项目总规划平面图、施工许可证、工程图纸资料)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不得向申请人提出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逐步整合各类电子政务平合资源,推进后台数据互通共享,能够由相关部门提供或由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自行查询的数据信息,不再由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部门:水务局、行政审批局,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完成时间:4月底前)

()精简审批事项。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气暖的前置事项,将水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水气暖报装工作中国家及自治区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水气暖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掘城市道路、砍伐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可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即向审批部门提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供水、电力等主管部门(单位)应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推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材料齐全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与报装过程并联办理。(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部门:水务局、行政审批局,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完成时间:4月底前)

()优化报装流程。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介入,探索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应建立网上服务系统,建立集用户申请、咨询、费用收缴于一体的客服中心,做好申报资料范本、共性问题解答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报装申请一次性成功率,具备条件的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上门服务。(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部门:水务局、行政审批局,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完成时间:4月底前)

()降低报装成本。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报装收费的定价标准。科学规划管线路由,合理安装供水、供气、供热设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工程施工费用。取消用水、用气、用暖报装手续费,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公开收费目录、标准及依据。及时查处用水用气供暖安装和接入时指定经营者或限定购买相关商品、配件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完成时间:长期开展。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简化水气暖报装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的简化水气暖报装,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工作。城市供水供气和供热企业要细化工作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规范流程。

()强化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及辖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加强培训,组织学习行业服务规范及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能。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将水气暖报装服务情况纳入班组、个人考核事项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批评教育、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在水气暖报装工作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企业要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对存在的卡脖子、时间长、难办理等问题,及时予以改进。

()加大督促检查。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对水气暖报装实施全程督查、节点督查和长效督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窗口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除有特殊要求外,督促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按照谁施工、谁恢复的原则,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状。

(四)营造良好氛围。辖区内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全面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在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报装提交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加大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等宣传力度。定期开展用户回访、征求意见等活动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按照服务承诺和行业服务规范进行处理,下能及时解决的,应向用户解释说明原因并获得谅解。要进一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登记财产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登记财产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规范财产登记服务体系,探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整合各级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窗口,将新开办企业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其他类业务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办结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税务部门税收缴纳审核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主要措施

()增设企业专办窗口、开通企业快速通道。在政务服务大厅财产登记窗口增设“企业专办窗口”,企业申请办理财产登记无需预约,直接在登记大厅“企业专办窗口”申请通过“企业快速通道”办理。(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6月底前)

()设置专人引导、配备骨干办理。“企业专办窗口”的初审、受理、审核人员,均配备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骨干人员。设置预审人员,对企业所持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料齐全、形式合法、数据准确、权属无争议、界址点未发生变化的,由专办窗口人员直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面积、界址等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实地查看或补充调查的,由预审员人员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协调权籍调查人员尽快安排补充调查,待材料完善后,即时受理。(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收件材料。各乡(镇)应结合实际,在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原州区税务分局等部门统一发布的登记流程图和申请材料基础上,再优化精简、形成符合原州区经济发展的目录清单及操作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3月底前)

()细化登记类型、实现快速办结。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理财产登记时限,提升登记质量。各乡(镇)实现查(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纯身份信息和纯地址发生变化的变更登记在1个工作日办结;依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转移登记在1个工作日办结补换证登记在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严格收费标准,落实减免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成本。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担保一笔贷款办理抵押杈登记,按一件收费;办理转移、变更、抵押登记,不动产的界址、面积、结构未发生变化,能沿用原有权籍调查成果的不得要求权利人另行提供或借此收取其他费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按照预算分级制管理规定,由区人民政府保障本地区房屋交易系统与全区不动登记系统、全区税收评估系统互联互通所需经费

()明确责任分工。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全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接口对接;原州区税务分局负责全区税收评估系统升级和共享接口任务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协调原州区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升级和共享接口任务落实;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财产登记、交易、税务综合受理窗口设置、终端设备配置和网络改造。

纳税服务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纳税服务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化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加大税制改革力度,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税收营商环境。到2019年底,我区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10%以上,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缴税(费)所需时间(不含纳税准备、申报时间)压缩至0.3小时以内;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以上;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1.提速优化流程。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纳税人“承诺容缺办理”制度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2.提速纳税申报。完善信息系统,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主动预填相 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3.提速税费缴纳。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 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4.提速退税办理。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并实现大部分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其他退税办 理,实现退税申请免填单,退库业务电子化。(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实施精准服务,压缩纳税时间,提升涉税事项办理 新体验。

5.切实精简涉税资料。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4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6.切实优化发票办理。方便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除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7.涉税文书电子化。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8.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2019年上半年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9.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扩大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签 订面,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着力整合升级,推行电子申报,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10.改善“线上”服务渠道。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组织开展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工作评价,引导涉税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1.提升“线上”服务体验。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的在线填报、数据校验、提示提醒等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2.改善“线下”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一门办”,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牵头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正确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常规涉税事项。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落实减税降费,强化政策辅导,宣传利民忠民新政策。

14.落实减税降费措施。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5.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 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6.加强个人所得税宣传。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宣传引导步 调一致,依托地方权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 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7.修订完善办税指南。建立办税指南适时更新发布机制, 制定规范统一的线上、线下办税指南。(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8.开展对外投资税收咨询服务。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 作,发布主要境外投资目的国税收指南。更新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19.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丰富网络、实体纳税人学堂课件资 源,强化对纳税人专题培训辅导。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充分利用新媒体、融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20.规范纳税(缴费)咨询。加强12366网上咨询与热线咨询相互融合,搭建智能咨询平台,拓展12366受理渠道。统一办税(缴费)服务厅、12366等不同渠道的咨询答复口径,实现纳税(缴费)咨询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原州区税务分局)

三、行动保障

()提升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做好各险种的协同管理。持续完善税务、人社等部门问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费明细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速社保费缴纳的信息传递速度。自治区人社、医保等部门要会同税务机关,做好业务辅导和政策解读,建立疑难问题快速反馈机制,确保咨询答复和政策辅导及时准确。加大税务部门退税审核权限,打通税务、人民银行退税资料电子传送。

()加大财政扶持。要给予“一门办”场地支持,协助实现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参照地方标准给予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税务一线工作人员绩效补贴,激励前台工作人员干事热情,提升服务品质;根据当地涉税业务办理量合理配备办理社保费、个人所得税自助终端。

境贸易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制定跨境贸易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积极与自治区海关机构对接,优化通关流程,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推进关检融合,降低通关检查率,减轻企业口岸收费负担,大幅降低企业跨境贸易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企业提前申报刊和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以关税保险担保方式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复制推广应用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开通单一窗口标准版出口退税功能,提升货物申报、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空运舱单申报等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出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6小时,合规费用保持在70美元以内,进口单证合规时间降为8小时,合规费用降至100美元以内,形成更加便捷、更富效率、更加开放的口岸营商环境。

二、主要措施

()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关检融合,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五统一(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优化作业系统应用,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并建立抽查名录库。在常规稽查、保税核查和保税货物监管等全部执法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即谁查、查谁都随机,检查结果都公开。(责任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推行提前申报模式。开展物流业务指导,提供物流查询服务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舱单系统功能,便利企业查询物流信息。推广货物迸出口提前申报模式,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推广关税保证通关模式。积极对接宁夏海关,鼓励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应用关税保证保险通关模式,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有效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推行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模式。对经关区口岸直接入境的部分进口矿产品实施先验放后检测,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验并签发证书,缩短货物在港堆放时间,减少堆存和装卸费用。(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深化国际贸易一窗口建设。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及时更新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增功能,开通单一窗口标准版出口退税功能,提升货物申报、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空运舱单申报等业务应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

()降低迸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对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进行定期清理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时调整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鼓励竞争,破除垄断,推动降低报关、货代、物流、仓储、口岸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配合部门: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一二分局)

()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口岸管理、查验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按照海关总署《口岸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模板,制定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口岸现场或相关政府网站将政府管理的收费和市场自主定价的收费清单分别公示并公布违规收费举报电话。(牵头单位: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

办理破产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制定办理破产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动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使用简易注销程序,符合条件的简易注销登记即来即办,对未拖欠社保费且无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注销登记。督促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企业救助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法人破产通道,做好困难企业分类处置,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建立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健全执转破工作机制,强化胜诉权益兑现,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

二、主要措施

()推动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动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使用简易注销程序,符合条件的简易注销登记即来即办,对未拖社保费且无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注销登记(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单位:人社原州区税务)

()严格适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规则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严格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破产案件,厘清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杜绝在法定条件外设置附加条件,让无营业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市场出清,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整,鼓励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部分营业价值且未出现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兼并重组,落实并强化相关主体的清算义务,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债权人主动申请破产。(牵头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配合部门: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重新编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充分发挥管理人推进协商、专业判断、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将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咨询机构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经营能力的人员纳入管理人队伍,建立指定管理人的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管理人提升破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配合部门: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监局)

()推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运行,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引导破产程序各方充分认识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积极作用,认真对待企业的重整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受理重整案件,防止纯粹减债式”“空转式重整。坚持债务整理与营业整合相统一,慎重对待重整计划的批准,对于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在按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审查时,严禁不加审查的批准。坚决反对只搞账面重整,不重视企业生产要素的重整只解决债权债务关系,不建立落实企业制度的重整。(牵头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配合部门: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银监)

()构建和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转入破产审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分类梳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做好破产审查与执行程序的衔接,依法尽快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不能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对有部分财产但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企业,只要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应当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如果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符合破产条件,所有执行案件必须停止执行,并将相关材料移送破产审判部门。(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设置破产审判庭。全面落实破产工作机制,在企业破产案件多的市县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机构,提高破产审判组织和人员的专业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编办)

()推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费用支持。积极协调各级政府运用固有资本经营收益、妥善处理本级所属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对于民营企业,按照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责任部门:财政,各乡(镇)政府)

()建立常态化的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破产中普遍存在的重整企业税收优惠和信用修复等问题。依法评估、制定预案、稳步推进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破产案件。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互担保、连环担保、民间融资或者非法集资关系的企业破产案件引发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各乡(镇)政府)

()强化执行。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对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及时通过执转破机制移送破产审查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拯救功能,推进债权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支持各级政府、人民法院切实做好企业破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行动保障

()充分发挥各地建立的风险预警机制、联动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作用,做好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切实提高企业注销办事效率。在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础上简化登记注销流程,改进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动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守法守信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约束,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时受理符合立案件条件的破产案件。全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实现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良性工格局。

()探索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将部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无产可破的案件、或者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小微企业破产案件,按照企业破产法的原则和精神,探索破产简易程序审理,在听证、破产告知、债权人会议、债权审查认定、财产清查、程序终结等环节建立标准化操作,缩短时限,快审快结实现破产案件简易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破产审判的信息化。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确保审判工作全程公开,监督各方破产行为。以信息化竞争方式实现破产财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布企业价值、投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方便投资人了解破产企业。

()维护破产企业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经法定清算后,对无法清缴的欠税,由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死欠核销。破产管理人凭法院破产裁定书办理破产企业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等注销登记。企业破产重整或和解成功后,破产管理人凭法院有关正式文书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及时为企业更新相关信息,并引导重整企业修复信用记录,解除企业正常使用的银行基本账户限制。

()加强破产审判组织和破产管理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能,促进破产审判整体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获得信贷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获

得信贷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服务创新、市场运作、方便高效、风险可控”原则,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主动发掘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潜在客户。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和企业申贷获得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引导,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1.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实施再贷款正向激励措施,向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力度,保证信贷供应规模。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资金实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2.落实差异化监管指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

前提下,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努力将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的水平。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56号)要求,制定和完善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固原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实施融资租赁货和保险补贴。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以及通过售后回租形式盘活资产的企业,给予每年2个百分点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收保费不超过2%的,给予保险机构承保额度2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

(二)加强协同,不断提高融资质效

1.发挥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平合作用。充分运用金融机构组织统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资金对接的平台优势,发挥部门联合、机构联动、银企联手的协同作用,定期开展融资对接活动,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金融机构间的合作金融产品的创新和组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为企业设计开发适合的信贷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量身定做”、“贴身服务”等方式,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设计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企业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要素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服务,满足各类企业的驶资需求。(责任单位:固原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重点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科技金融专项,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企业科技保险保费给予保费补贴;通过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担保基金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财政局)

4.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推广“522”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模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5.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优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循环贷、续贷、年审制贷款等措施,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责任单位:固原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1.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作用。落实再贷款降低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成本举措,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定价。(责任单位:人行固原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降低担保费用。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规范担保费收取,不得附加不合理要求或违规占用资金。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微利原则,将平均担保费保持在合理区间。(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各融资担保机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和协调作用,研究解决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支持和协同,突出问题导向,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把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针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行动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金融办要协同人行固原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分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保护中小投资者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保护中小投资者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法依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股东权利,落实董事责任。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促进公司法治规范化。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引导金融产品提供者及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最大损失揭示义务,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关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二)依法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依法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提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形象,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三)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完善各类市场交易规则,科学界定产权保护边界,认真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厘清法律适用边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四)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期货、保险、民间借贷等案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拖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合同效力和当事人权利义务,慎重审查各类金融创新的交易模式,严厉打击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各类金融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三、行动保障

(一)抓好相关司法政策落地。发挥好司法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战略,打好“六场硬仗”,“四个示范市”建设。对于已经出台的相关工作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对于需要出台的其他保障措地,要及时制定完善,确保涉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政策不断完善落实。

(二)推动形或依法保护少数投者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和社会氯国。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加大对全业的司法助:在法院开放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请中小股东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助他们提升注素系,使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依法支持各级政府转变管理职能为服务能力。强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态化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及时反馈案件审判行过程中发现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相关的有益信息,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工作建议或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政府治理机制完善。

执行合同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执行合同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善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压缩案件审理周期。强化案件信息化管理,施行计算机随机分案,商事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加快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有效化解体系,推进基层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建设。加强外部调解主体引入,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全覆盖。加强网络拍卖应用平台力度,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审理各类合同案件。遵循商事审判理念,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尊重市场主体意识自治和契约自由,准确识别和适用商事规则和交易习惯,合理判断各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提高合同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积极探索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依法制裁违法滥诉,维护登记立案秩序。(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三)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建立科学、高效的案件审理流程,对合同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环节进行跟踪管理,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四)加强案件信息化管理。全面施行计算机随机分案,推进商事案件审判全流程信息记录并公开。(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五)探索推进各类合同案件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置速载团队,对于案件事实相对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案件,纳入快审速裁程序,缩短时限,快审快结,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审判效率。(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六)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完善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建立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局)

(七)破解执行难问题。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平台,积极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完善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原州区公安分局)

(八)加强网络执行查控,扩大点对点查控范围。建立判决信息通报、情况反馈和执行配合机制,推动法院、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部门及中介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合作,促进执行效率提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司法解释,加强网络拍卖平合应用力度,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三、行动保障

(一)强化司法便民利民。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完善宁夏法院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探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沟通、网上开庭、网上查询、网上辅助一体化机制,方便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参与诉讼活动,缩短办案周期。

(二)加强审判管理。积极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绩效。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合建设。实现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网上直播、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法律服务。积极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建立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局面,有效化解新常态下的多发性矛盾纠纷。

(四)完善小额诉讼机制。继续精简程序,加快纠纷解决。继续深入推行督促程序的适用,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清楚的纠纷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督促程序。

(五)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保全程序中的机制衔接。坚持执行工作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原则,拓宽执行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六)强化执行管理。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关键节点管控确保执行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七)加强法院审判队伍建设。配强商事审判力量,有针对性开展商事审判业务培训,优化审判队伍知识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商事审判队伍。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运用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运用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保护和预警导航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机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零收费”,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4个月。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负担,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强化被诉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对权利人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并在确定的侵权赔偿额以外,单独给予全额支持。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落实知识产权支持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补贴一批授权发明专利,全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一二分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加大对涉及市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实施专利执法维权“护航”、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雷建”专项行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一二分局)

(三)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零”收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市县市场监管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案件办理周期不超过四个月(不含专利无效程序中止、鉴定等时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一二分局)

(四)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负担。对权利人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取得的证据,法院及时出具调查令,弥补权利人举证能力不足。支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申请,组成“法官+技术调查官+法官助理+法警”的专业保全团队,确保48小时内完成受理的保全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释明举证责任转移理由,依法适用证据披露、证明妨碍排除等规则,强化被诉侵权人的诉讼诚信义务和协助义务,促使其提交便于举证或由其掌握的证据。(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五)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降低适用法定赔偿案件的比例,参考合理研发费用、假定许可费计算以及同期商品服务的市场销量、价格、利润,确立与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对权利人主张的科学合理的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式,可以高于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依法予以支持。对权利人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并在确定的侵权赔偿额以外,单独予以全额支持。(责任单位:原州区人民法院)

(六)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接助与举报投诉。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计划,重点针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提供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快速反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登记等申请、审查、复审、无效、诉讼等相关事务的咨询和指导。(责任单位:市场监管一二分局)

(七)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手段。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诚信系统通过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融入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企业保护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一二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统筹规划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知识产权事项,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配合单位,形成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合力,保障资金投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政策保障。细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配套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将《行动计划》细化为服务企业、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阶段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督导。强化基层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增强县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市场监管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市场监管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诚信建设,认真履约和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府对企业失信清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助机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和共享范围,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除药品、特设、安全生产和涉及外交安全等检查事项外,“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达100%。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全面向社会公示,6月底前行政处罚信息应在出具行政处罚七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率达100%;年底前各级部门执法资格、权限和种类等基本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其他各类执法信息公示率达60%以上。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9月底前实现与自治区、固原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步上线运行。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按时制定抽查计划,认真完成抽查任务,及时录入抽查结果,确保抽查活动扎实有效,不断拓宽抽查范国,将抽査对象由各类企业、组织、社团、自然人等主体,向产品、项目、行为等方面拓展,逐步实现监管执法抽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全覆盖。(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牵头,配合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统筹建立区级“一单、两库”和工作平台,搭建联合抽查工作常态化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科学完善、务实高效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按抽查计划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都要至少牵头开展一次联合抽查活动。(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三)扩大监管执法信息公示范国和内容。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确保法定期限内行政处罚信息100%在“中国·宁夏”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准确率达100%。推行监管执法全过程社会监督,依法公示执法行为涉及的执法部门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内容,并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和执法部门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配合单位:各执法机关)

(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逐步开展诚信管理,规范承诺践约的责任和方式,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和反应。建立完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府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纠正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领域信用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贵处理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中国宁夏”网、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行政处罚等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信用中国(宁夏)”网依法依规公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信息。(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编办、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局 、人社局)

(五)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制定提升商务信用监管行动规划方案,持续推进生产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领域、金融领域、社会中介领域、会展和广告领域、政府采购、价格领域、税务领域、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各类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平台,将更多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归集,依法公示加快落实国家部委已出台商务领域红黑名单的政策制度并细化落实,推动红黑名单信息公开共享。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着重组织实施税易贷、信易贷、信易批等守信激励产品。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行为记录、公开共享并实施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固原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同步上线。分类梳理区直各部门现有监管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使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热线等对接融合,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湖和“一网通享”,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城风险。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创新监督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和决策于一体,基本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査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监督系统,实现标本兼治、联合惩戒走向精准有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三、行动保障

(一)保证项目经费。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都需要资金支持和保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要优先立项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资金上予以支持,为监管执法提供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掌握新型监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技能,全面准确开展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和法规,强化信用认识,提高社会监督水平。

(三)强化督查考核。执法监管和信息公示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有些还涉及部门或个人利益,推进难度很大,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由督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科学设置绩效考评的目标任务,细化绩效考评指标,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督察工作。跟踪工作进展,通报问题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包容普惠创新行动计划

按照《原州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现特制定包容普惠创新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推进督促指导完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激发创业新活力,全面提升城镇承载力。着力推进一批急需解决、示范性好的镇区品质提升项目,提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美丽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镇区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优化镇区功能布局,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1.积极协调配合,加快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增强客货吞吐能力,提高城市对外交通便捷度。完善固原六盘山机场基础设施,提高机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西部机场固原分公司)加快宝中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使我市尽快融入国家快速铁路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配合市直部门完善城市道路网体系,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城市生活幸福指数。启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城市各类功能协调匹配。(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加密建设次支路网,打通一批未贯通道路,提升道路网连通性,畅通道路微循环,优化改造一批道路交叉口,增强城市通达性。(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就近即可享受就医、健身、休闲等公共服务,步行即可抵达日常生活的大部分空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完善延伸优质文化、教育、医疗等设施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镇区公共体育馆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等活动,推动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广使用普通话。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评选工作,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升级教育云功能,建立教育大数据服务系统,建设人工智能研修基地,重点构建典型应用的智慧教育环境,建设创新引领的试点示范学校。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完善网络扶智环境,加强区内外名校、名师资源共享,特别是与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开展互联互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8%。(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以“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为支撑,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推进全民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远程医疗和诊断中心建设,促进跨区域、跨层级医疒资源互联互通,加快提升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固原。

1.大力实施蓝天碧水行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联防联控联治,减少重污染天气,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扎实落实河(湖)长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狠抓工业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工业园建成区的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84%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原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原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巩固原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营造林建设,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保护城乡自然山水格局,让城乡山水林田湖草等绿色空间有机融合。加大城市老旧公园改造力度,强化老旧城区绿化格局打造,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绿地,建设“小、多、匀”公园绿地体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官厅镇、开城镇)

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网络,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分类管理。综合防控农业产地环境,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探索建立农膜和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机制,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原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

(三)建立开放包容市场环境。全力营造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提质降本的产业环境、独具魅力的人才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梐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监管等配套政策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落实好自治区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吸引民间资本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推介长效机制,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实现投资恢复性增长。(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直各部门)保障外来人口就业、就医和随迁子女就学享受城市市民公平待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分别落实)

(四)激发创新活力。全面贯彻落实市“创新30条”,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政策,创新模式,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创新创业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要素聚合、机制健全、环境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1.搭建创新平台,以开放汇聚创新发展力量。主动融入国家、自治区创新体系,深化“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走出去”和“请进来”并举,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创新联动。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鼓励高校、企业、园区、科研院所建设创业瓣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降低大众创业创新门槛。鼓励与发达地区各类孵化器开展合作或在区外建立楼宇型孵化机构,引导优势企业来固发展国绕全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与区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设1-2家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宁夏师范学院等依托高校人才智力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2.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动中小企业创新积板性。整合财政资金,加强部门间、政策间的资金统筹协调,整合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列入区重点攻关和培育计划的给子专项补贴,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提高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责任单位:固原市税务局原州分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持续推进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担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科技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股权投资等扶优扶强科技企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调动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市场监管一二分局、金融办、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乡(镇)政府是本地区包容普惠创新各项任务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和项目库,科学、有序、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各乡(镇)、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将包容普惠创新项目建设纳入年度计划,落实筹资责任。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协调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依法依规开展PPP合作,促进政府投入与民间投资联动。用好用活各类金融工具,多渠道保障融资需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各乡(镇)、区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包容普惠创新评价和管理指标体系,形成规范化工作制度,实现由“突击性”向“常态化”转变、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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