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2〕18号)、《中共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固党发〔20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积极稳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生育处罚制约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zqglx@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6号原州区卫生健康局,邮编756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附件:原州区征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固原市原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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