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委农办、农改办、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固原市原州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村土地流转出、流转入三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稳慎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原州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原州区委农办、农改办、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固原市原州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以原州区委办印发实行。现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站),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方式: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西兰银物流园义乌路99号
固原市原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固原市原州区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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