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部署,推进固原市原州区城市更新改造之城区危旧房隐患消除工作,推广房票安置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等法律、法规,原州区拟定《固原市原州区房票安置补偿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yzqcsglj@163.com
2.联系电话:0954-7225119 传真:0954-7225209
3.通讯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综合执法局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日
附件:《固原市原州区房票安置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640402020000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