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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院实施“轻刑快判”三起案件20分钟审结

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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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运用“轻刑快判”机制,对2起盗窃案、1起故意损害财物案进行集中开庭审理。3起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完成了之前2至3天的开庭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

  当天,庭审前逐案核对3名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当庭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之后,公诉人一并逐案摘要宣读起诉书,并逐案对被告人发问、出示证据。法庭辩护阶段,由被告人对案件自行辩护,公诉人逐案发表公诉意见书。各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后,审判员逐案进行当庭宣判。宣判结束后,3名被告人都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今年,原州区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探索“轻刑快判”机制,对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被告人认罪的且符合条件的常见、高发轻型犯罪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实行集中开庭、集中送达、集中宣判,同时,尽力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核程序、简化庭审程序。今年我院已适用“轻刑快判”程序审结刑事案件58案58人,适用简易程序率14.75%,每件案件自立案至结案,平均审限仅为14.8个工作日,每件案件自开庭至当庭宣判,平均庭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探索制作“表格式判决书”和实施“法庭教育”举措,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州区法院 王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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