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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扎实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时间:2018-12-04
来源:原州区农牧局种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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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农牧厅《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要求,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扎实开展。

自治区下达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区域共34万亩,通过工作推进确定符合要求的面积34.05万亩,涉及11个乡镇66个行政村,在推进过程中,原州区农牧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时间节点各项具体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1、扎实做好准备

按照工作部署,研究完成了《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申请落实工作经费217万元,编制印发了《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材料600余份,采购专用电脑设备1台;推进广州南方测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测绘单位进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质性阶段。

2、扎实做好基础

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实地调查摸底、底图制作、底图校正、图件编制、实地勘查、面积量算、上图入库、图面整饰、分布图编制、成果编制、纸质图件输出、全区图廓内外要素图件、行政区划要素图件、地形要素图件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要素图件等基础工作。

3、划定技术严谨

严格按照《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对确认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利用统一的数据质检软件,进行了质量检查,确保符合技术和具备成果入库要求。

4、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由国土、农牧、财政、发改等部门和各乡镇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要求,收集的基本农田、一级耕地等资料已通过各乡镇审核,并在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行政村进行了公示公告,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家喻户晓和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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