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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加快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时间:2019-08-09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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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审工作的通知》(原农发〔2019〕32号)有关精神,由各乡镇推荐上报了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参与县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审。8月1日-4日,原州区农经站组织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对上报的31家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评审。

评审组深入各新型经营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原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分标准》和《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从其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地建设、经营服务、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人员通过实地查看与新型经营主体运行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种植基地、养殖规模情况,对未来的发展是否有实际可行的规划,查看账务等相关经营资料,掌握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经营收益情况,与社员交谈,了解合作社是否起到了合作发展的作用,并了解社员通过合作社的增收情况,通过评审组综合评议,共确定了10家合作社为县级示范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

通过此次示范创建活动,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原州区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引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向更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合作社、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二是巩固提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引领原州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康规范发展,促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三是提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体系,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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