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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时间:2019-09-12
来源: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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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和追溯,实现从种养殖生产到市场销售监管全过程、全链条无缝隙衔接近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原州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原州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原州区境内全面试行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按照“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打破以往监管主体才能开具合格证的惯例,让生产者、经营者自己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管理,更有利于推动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更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实现质量管控和基地追溯。本次原州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行工作自2019年9月启动,暂决定2年试行期间,合格证的样式采用A、B、C三种证进行推广。一是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将辖区内所有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其他有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农户纳入合格证制度管理,由生产者开具A证;二是在农产品入场检测环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并记录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没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场销售,对抽查检测结果合格的,可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B证;三是在销售流通环节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超市、零售商贩等生产销售者所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合格证制度管理,由销售者开具C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行,既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现实需求,更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必然选择。为做好原州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推广工作,下一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建立协商联动检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压实部门责任,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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