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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院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刑事审判敲响节后第一槌

时间:2021-02-22
来源:原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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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原州区法院召开节后收心会,会议刚一结束,刑庭副庭长罗彦惠就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为节后刑事审判开庭审理案件敲响了第一槌。

该案查明, 2020年6月22日,被告人王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沿固原市原州区清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清河路北郊北海线25号供电杆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张某相撞,造成张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在交通肇事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案件审理中能够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事实、损害结果、供述和赔偿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作出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的判决结果。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通讯员 刘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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