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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法院为200余名当事人解决“失信”贷款难问题

时间:2021-07-26
来源: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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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开拓思路,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法院按照规定会屏蔽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记录,并及时将数据同步至人民银行系统。但长期以来,宁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用系统平台一直未能及时更新,致使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在该行的系统中仍存在失信记录,这部分当事人在该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再往返到法院开具“结案证明”才能办理贷款业务。这无形中给当事人增加了诉累,甚至造成了信访等不良社会影响。

原州区法院为解决上述因银行信用系统平台未及时更新导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多次对接均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局提请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于2021年6月初,向宁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固原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宁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信用系统平台进行升级。建议发出后,引起了宁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并立即对其信用系统平台进行了信息升级,彻底解决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仍在该行存在失信记录的问题。

经统计,自六月至今,需要来原州区法院开具“结案证明”的200余名当事人无需再开具“结案证明”,即可正常办理贷款业务。该项举措切实提高了执行服务实效,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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