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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3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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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3项:(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环境监管网格化落实不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局、农牧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原州一、二分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目标: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继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原州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考核办法,针对网格化管理中人员调动等因素,制定了换人不换责的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整改验收情况:完成自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54-2030629 

  联系地址: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六盘山路) 

   

   

  原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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