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宁党办[2017])43号、宁政办发〔2017〕213号、宁水河湖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茹河原州区段、马莲川河、冬至河、大营河、宋洼支沟、何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原州区茹河原州区段、马莲川河、冬至河、大营河、宋洼支沟、何家沟河流的基本情况见附表1
附表1 茹河、马莲川河、冬至河、大营河、宋洼支沟、何家沟河流基本情况表 | ||||||||
河道名称 | 上一级河流名称 | 河长 | 职务 | 河流基本情况 | ||||
境内河长(公里) | 起讫地点 | 流经地 |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管理保护重点目标任务 | ||||
茹河原州区段 | 浦河 | 魏志斌、马光斌、张启源 | 副区长、乡镇级领导 | 4.5 | 开城镇下青石村南至北 | 开城镇下青石村 | 66 |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障防洪安全 |
马莲川河 | 葫芦河 | 田玉铭 | 镇党委书记 | 21 | 张易镇张易上滩村石窑沟-黄堡村西入马莲水库 | 张易镇张易村、阎关村、黄堡村 | 217 | 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严禁非法采砂、保障防洪安全 |
冬至河 | 清水河 | 米广、马天东、马少龙、杜新丽、柯秀斌、周兰 | 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乡镇级领导 | 40.32 | 张易镇黎套村红泉沟-头营镇二营村马洼汇入清水河 | 张易镇、中河乡、彭堡镇、头营镇 | 500 | 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严禁非法采砂、保障防洪安全 |
大营河 | 冬至河 | 马英、马治强、王永名、马少龙、金玉河 | 副区长、乡镇级领导 | 38.74 | 张易镇陈沟村凤凰岭-彭堡镇吴磨村汇入冬至河 | 张易、开城、中河、彭堡 | 97 | 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严禁非法采砂、保障防洪安全 |
宋洼支沟 | 马莲川河 | 魏钊 | 镇长 | 13.7 | 张易镇驼巷村樊家庄-张易村入马莲川河处 | 张易镇驼巷村、宋洼村、上马泉村、张易村 | 52 | 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保障防洪安全 |
何家沟 | 中河 | 吴永强 | 镇纪委书记 | 6.9 | 黄铎堡镇新建何家沟水库坝址-黄铎堡村入中河处 | 黄铎堡镇何家沟、北庄、黄湾、南城、黄铎堡等村 | 12.3 |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保障行洪安全 |
二、管理范围划定
1、有堤防的河道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2、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老河坎之间的区域。
3、水库段:根据原州区水库确权划界工程划定的管理范围线确定。
4、其他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紧邻公路、铁路等相关设施的管理范围线与其管理范围线相重合。
三、管理要求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一)禁止弃置各类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二)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河长办备案。无相关批文或函件的涉河违章建筑,将依法进行处罚或责令强行拆除。
四、公示期限
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马莲川河、宋洼支沟、何家沟、冬至河、大营河、茹河原州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时间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1、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2、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原州区河长办、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咨询。
联系人:原州区河长办 牛 赟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安必宁
原州区水务局 王海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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