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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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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掘鲜活经验、展现创业风采,营造“激情创新创业、梦园乡村振兴”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新创业,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介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的函》(农产综函〔2020〕24号)要求,请广大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按照申报条件(附件1)认真填写《第四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1张证件照及3-4张工作照(电子版),于8月12日前,报送至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康义  田舒文  电话:09542-669091  

附件1

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

典型案例申报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员、在乡创业人才为主,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

3.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体条件。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及其创办的经济实体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条件如下:

1.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突出,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组织认可。

生产经营或销售方面有创新或有独到之处,经济效益好。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的优先考虑。

2.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是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合作社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民主管理规范透明,在当地社会反响较好。

在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有所创新或有独到之处。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农民)数量较多,产业链增值收益与农户共享,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建设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纳入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培育“土字号”“乡字号”品牌的优先考虑。

3.创办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人员。需是创办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企业或服务组织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联结机制、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与同行业相比市场竞争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50%以上的员工为农民或农民工。

持有发明专利,获得地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奖励、获得地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者优先推荐。

附件2

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民族


学历


申报类别

□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乡村企业

申报者身份

□返乡农民工  □退役军人   □大学生村官

□返乡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城镇下乡人员 

□农村能人     □其他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创业情况

从事产业

□种植业    □养殖业     □农产品加工流通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农村电商   

□农村手工艺             □其他(可多选)

创办经济

实体名称


创办时间


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


事迹材料

标题(如:乡旮旯飞出火凤凰等)

一、创业名片

(包括创业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兼职)荣誉等。)

二、创业感言

(创业者最深切的感悟、体会,用一句话表达。例如: “返乡创业,让农民收获尊严”“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三、创业故事

(可分为三段或四段,每段用小标题统领,包含创业历程,取得的成绩,未来发展之路、回报社会等部分。请结合创业过程中最难忘、最艰辛的亲身经历,写出如何坚韧不拔、克服障碍、战胜困难的心路历程,力求生动、感人。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范围内。)

四、创业心得

(创业者根据自己的创业经历、体会,总结创业成功心得,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获奖情况


推荐意见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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