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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时间:2020-10-13
来源:原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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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通报该市发现6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所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青岛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关注青岛市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我区且与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主动配合做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措施。其他从青岛(含旅途中转)返(来)原人员应做好居家自我监测,如有必要请及时到原州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二、10月1日以来,从青岛市返(来)原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或单位登记报备,并提供到我区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接受核酸检测或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社区(村组)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与青岛返(来)原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严格落实属地、行业、单位、家庭个人“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要继续落实好“四包一”服务,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青岛地区返(来)原人员追溯排查,在48小时内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及时登记、上报。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验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青岛市返(来)原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组)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登记上报。    

四、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五、农贸水产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冷链物流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工作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六、广大群众要时刻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

七、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固原市原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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