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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原州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2-03-03
来源:原州区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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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决定面向原州区公开遴选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概况

原州区以坚持带动农户发展为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生产难题,聚焦优质粮食、马铃薯、草畜、蔬菜、红梅杏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补助面积占比高于60%(小农户面积为200亩以内,200亩以上为规模经营主体),对单个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不超过10万元。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及服务作业质量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资质。1、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 原则上项目实施主体在内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3、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相应的工作制度。4、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服务档案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5、已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申报和当地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组织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农经)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6、工作机具有自带实时记录工作量的GPS系统。

(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设置的标准。

(三)优选服务组织。按照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目标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选择原州区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优选的服务组织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原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发布遴选承接服务主体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2022年3月3-10日,向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原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申请,填报《原州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登记申请表》,并加盖服务组织公章,同时提交服务组织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械设备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评审并公示。由原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评审组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拟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7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规范实施2021年原州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

4.批复下达任务。承接主体上报《原州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原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批复形式下达实施主体工作任务。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原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电话:2031787 2031859

附件:原州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样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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