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下达原州区滩羊产业专项预算资金110万元,培育家庭牧场6个,新(扩)建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1个。
一、建设内容
1、培育家庭牧场:主要用于支持改造提升棚圈等养殖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设备,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2、新(扩)建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主要用于加工营销中心设施建设及设备完善,配套精深加工、分割包装、冷链运输等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开拓中高端消费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建设条件
(一)家庭牧场培育:要求羊只存栏300只以上(含300只),其中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
(二)加工营销中心:羊肉分割加工、冷藏贮存、包装营销总面积要求200平方米以上,布局冷藏贮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营销区。
三、补贴标准及实施期限
补助资金按项目总投资40%的比例进行补贴,家庭牧场每个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25万元,加工营销中心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50万元,要求在2023度10月份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需要建设且符合建设内容及条件的养羊家庭牧场及羊肉加工营销企业请于3月31日前向项目实施单位(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公告期限7天(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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