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

时间:2023-07-24
来源:原州区审批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统计表(表一)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证明开具单位

证明用途

清理建议

1

有无违法违纪等证明

《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

第六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司法局

公安机关

律师执业申请

保留

2

有无违法违纪证明

《公证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司法局

公安机关

公证员执业申请

保留

3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二)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财政局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保留

其他证明事项统计表(表二)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证明开具单位

证明用途

清理建议

1

低保户、五保户、高龄户等死亡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取消死亡人员的低保、五保户及高龄享受死亡证明

取消

2

受灾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发放大额临时救灾款

取消

3

承包地人口及家庭人口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取消

4

残疾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发放残疾人体检申请表

取消

5

个人信息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更改离婚证或离婚证错误信息

取消

6

法律援助证明

乡镇政府

村委会

提供法律援助

取消

证明事项统计表+(1).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