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固原市原州区城市更新改造之城区危旧房隐患消除项目房屋征收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城市更新改造之城区危旧房隐患消除项目
征收范围:东至中山南街,南至上海路,西至西关南街,北至南城路,拟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40.73万平方米。
征收主体: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固原市原州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征收实施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固原市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二、征集对象及事项
征集对象为公示对象为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及关心该项目实施的社会公众;征集事项为房屋征收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房屋征收的态度、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意见、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扫描二维码答卷的方式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
(一)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固原市原州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李满军 地址: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城管大楼7楼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宁夏宇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09505117(徐工)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北寺巷62号力豪青峰园东区公寓701室 邮箱:17709505117@163.com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