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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见实效

时间: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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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原州区制定“三个方案”、完善“六项机制”、推行“123监管”模式,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17亿元,整合率100%,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集中财力破难题、精准发力真扶贫、形成合力见实效的“拳头”作用。

  制定《原州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方案》,从“扶贫项目库建立、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科学合理统筹整合及组织检查绩效考评”四个时间段开展整合工作,明确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目标规划和任务。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从项目资金建设任务等方面,明确资金使用和具体投向于农业生产发展及以脱贫销号“五通八有”为目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项目入库数量及质量,所有项目建档立卡统一管理。对入库项目进行滚动完善,每年至少调整两次。依托财政“大平台”统一管理,将统筹范围内的涉农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按行业部门拨付使用。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重点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从申报、立项、分配、使用及取得成效等全过程跟踪监督。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主要标准,对使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按比例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涉农部门将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涉农惠农资金“331”信息监管平台,从统筹整合资金来源、用途等方面实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统筹整合资金监督管理上,构建以“一个机构,双向审批,三级审定”为核心的“123”涉农资金管理模式。一个机构,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涉农产业项目的规划制定、上报审批等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高效运行。双向审批,统筹整合项目在“申请上报”和“资金下拨”两个环节按规定程序都报经政府领导审批。三级审定,统筹整合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先由使用单位申报,扶贫部门审查项目合理性和是否纳入脱贫规划项目库管理,再由财政部门审核资金投向性,最后报请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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