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2/2022-00104 | 发文时间 | 2022-11-30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原州区2022年农特产品销售项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的公示 |
根据《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2〕77号)、《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印发〈原州区2022年农特产品销售、净菜入超暨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原州区2022年农特产品销售、净菜入超暨消费帮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原工商发〔2022〕71号)精神和要求。经审核,福建闽宁情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度宁夏农特产品外销金额达2006万元,符合补贴标准,给予30万元补贴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954-2030444,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办公室107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资金补贴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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