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6/2023-00286 | 发文时间 | 2023-01-26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原州区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和《关于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的通知》(规行函〔2021〕50 号),做好过渡期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原州区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和建设需求,经过现场调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依据原州区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现状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按照因需建设、规模适度的原则,完善国有林场管护设施、供电及采暖设施、蓄水设施及保障性苗圃灌溉设施,补齐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化管护站点,提升基层场站管护人员生产生活设施质量,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有效保护,促进构建结构合理、生长良好、功能完备的水源涵养林体系,为保障宁夏南部水源涵养区和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奠定生态基础,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目标。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概算总投资97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1.2万元,其他费用:42.28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规划设计。所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必须进行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建设方案报批、招投标、质量监理、安全监管、完善档案资料等。
(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实行报账支出,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审核付款,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账户和中标企业农民工专户,避免资金滞留和“沉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原州区林业总场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向区发改局提出县级验收申请,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及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三、建设内容
在原州区各国有林场新建分布式光伏总面积为6702.1㎡,总容量944.98KWp。其中车棚光伏面积1710.3㎡,容量301.74 KWp;屋面光伏面积1316.78㎡,容量165.39 KWp;地面光伏面积3675.02㎡,容量477.855KWp。新安装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29台,其中11P3台、13P13台、15P11台、20P2台。安装采暖设施面积5006㎡。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2个,保障性苗圃地配套节水灌溉设施378亩。
四、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在原州区马渠、赵千户、红庄、东马场、水沟、西海子、叠叠沟、沈河、马东山、蝉塔山、石岘子、古树、东岳山等13个国有林场和贺家湾、塌山、中庄、古雁森林公园管理站等4个管护站。
五、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4年12月。
六、受益对象与利益联结机制
本项目的实施,原州区国有林场、管护站321名职工、护林员受益,同时需要聘用大量当地农民工施工,增加农民收入, 从而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巩固脱贫成果。同时项目建设有助于开展资源保护宣传,提高当地群众对资源保护的意识。
七、绩效目标
(1)生态效益: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是保存生物基因,繁衍、保护濒危生物物种的种质资源库,该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原州区国有林场设施条件,提升国有林区资源管护能力,更好的保护区域森林草原资源,减少人为干扰,大大提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稳定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适宜多种生物的生存,为区域各种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繁衍场所,使项目区域人民群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提高,促进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恢复。
(2)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国有林场管护设施水平,提高资源保护能力,增加项目区林木蓄积量,增加林木资源储备,提升碳汇能力。且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投入,这为当地群众增加了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且光伏发电和安装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推进太阳能光伏项目规模化、集约化,加大了国有林场清洁能源布设面积,提升国有林场节能减排能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是落实国有林场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3)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国有林场林草植被质量和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为国有林场生态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带动第三产业,特别是全民健身、旅游、观光、森林康养、休闲娱乐、林下经济、社会服务等新兴绿色产业的发展。
(4)数量指标:新建光伏发电设施≧6702.1㎡;安装光伏总容量≧944.98Kwp;新安装空气源热泵供热系统≧29套;安装采暖设施≧5006㎡;铺设节水灌溉≧378亩;新建200㎥的蓄水池2座。
(5)质量指标: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6)时效指标:完工及时率达到100%。
(7)成本指标:工程投资成本控制在973.48万元之内。
(8)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原州区各国有林场生态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
1、监理工程师按工程监理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原州区林业总场派技术人员对施工全过程开展现场监督工作;
2、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
3、严格按设计文本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须对设计进行必要修改,应上报设计单位,由设计、施工和监理三方协商后确定;
4、明确项目质量责任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对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过程质量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责任人负责,分项工程完成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5、单位工程完成后,应按标准进行验收,按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要求,整理质量验收记录、资料,上报工程指挥部或项目办公室存档。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为确保固原市原州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由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各相关股室和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为项目建设的日常办事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落实、报告编制、工程招标、检查验收、支付资金等工作。
(二)技术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检查监督,建立通报和奖惩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必需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计划和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进行。
2.工程招标、监理: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部门派员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规程,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和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实施,保证工程质量。
4.工程验收: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企业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5.资产移交:项目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 落实项目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6.监督管理: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
(三)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在项目建设及发展过程中,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保护制度,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和治理措施,规范施工和管理,建设与保护同步,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项目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责任制,杜绝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现象发生。
(四)质量管理措施
1、依据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抽检),确保治理工程的质量。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规程及设计书、施工方案要求操作,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单元工程,确保最终成果质量合格。
3、依据《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作业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质量责任制考核,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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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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