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5-00053 | 发文时间 | 2025-06-18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关于责令部分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 |
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在2025年组织的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原州区青年大学生创业联盟、原州区寨科乡商会、原州区春蕾幼儿园、原州区金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2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原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原州区佛教协会、原州区金太阳幼儿园等6家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原州区中博博璇幼儿园、原州区雨辰幼儿园、原州区金菠萝幼儿园等7家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12条、13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8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之规定,现对以上社会组织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9月1日
二、整改内容:
(一)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检、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原因,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二)加强对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学习。
1、社会团体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2、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三)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
(五)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情况。
三、整改要求:
1、上述社会组织于2025年7月1日之前到原州区民政局领取《责令整改通知》,逾期未领取的,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2、整改期间,各相关单位原则上停止开展活动;
3、整改结束后,向原州区民政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原州区民政局适时组织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将依法撤销其登记。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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