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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9/2022-00007 发文时间 2022-03-25
发布机构 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1年度原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与升级 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2021年度原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与升级 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近期,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1年参加复检复评的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经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复检复评三级示范村(36个)

福马村 马店村 杨郎村  陶庄村  薛庄村  乔洼村 沙窝村

和润村 黄湾村 何家沟村 丰泽村 白河村 寨洼村 骆驼河村

上黄村 安和村 孙家河村 马路村 甘沟村 团结村 冯庄村

大马庄村 开城村 北埫村 蔡川村 惠德村 吴磨村 闫堡村

申庄村  大店村  陈沟村 南坪村 炭山村 中河村 丰堡村

高坡村

二、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

创建三级示范乡镇(1个):炭山乡

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示范县乡村评价表与印证资料,在网站(网址:)查看。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邮编:756000;来电请拨电话:0954-2031226;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三楼办公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评价表
示范类型指标类别评价标准分值权重得分
基本治理指标治理模式制度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作出安排(2分;规划不科学不系统视情扣分),有专业的垃圾治理机构或市场主体(3分;没有专业治理机构或市场主体负责垃圾治理不得分),建立并落实责任划分、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分类分拣)、运营维护、监督评价等日常组织管理制度和机制(2分;一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扣0.4分),做到村内环境卫生每日打扫、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转运(3分;一天不清扫、一天不转运,扣0.1分10分8
建立保洁员上门(分类)收集为主、户外定点(分类)投放为辅的农户垃圾(分类)收集模式(15分;未规范建立收集模式不得分15分15
将村庄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2分;未纳不得分),建立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爱国卫生日活动”、“农户院落庭扫”、“房屋四旁三包”、环境卫生评比激励等措施(4分;一项措施未建立落实扣0.8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清扫和监督(4分;一户群众不知晓不参与庭院和村庄环境卫生治理制度措施扣0.1分10分9.2
治理运行机制按农村常住人口350人左右且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名配备保洁员(5分;未达标准,每少1名扣1分),定人、定岗、定责,压实保洁员网格化治理(二次专业分类)责任(3分;未落实网格化管理不得分),开展保洁员(分类)培训,提高治理技能和积极性(2分;年内未开展培训不得分10分8
农户配备户用(两分类)垃圾筒(5分;一户没有垃圾筒扣0.1分),因地制宜在公共场所和街巷等设置满足群众户外活动和方便路人的定点投放(分类)垃圾箱(2分;设置不合理一处扣0.2分),行政村结合人口规模和村组距离等实际设置一处及以上垃圾收集站(分类分拣站)(3分;未设置不得分),每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为保洁员配备一辆及以上小型垃圾(分类)收集车(3分;每少1辆扣0.5分),保洁员清扫、收集、拣拾、铲除等日常用具配备齐全、满足需要(2分;配备不全视情扣分15分12
垃圾治理经费有保障(5分;基本治理村庄不能保障人员设备正常运行、示范村庄川区和山区人均达不到80元、60元标准的视情扣分),治理人员工资足额发放(2分;拖欠1人扣0.2分),垃圾清扫收集(分类分拣)转运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更新维护,无严重破损、闲置等现象(3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10分10
治理成效目标村内巷道、广场、绿化带、沟渠河湖塘等公共空间和公共场所无丢弃垃圾、无乱堆乱放乱倒现象、无垃圾死角(5分;每发现一处白色垃圾堆积、垃圾乱倒清理不及时、脏乱差问题扣0.2分),农户庭院及四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5分;发现一户脏乱差问题扣0.1分),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站(分类分拣站)、垃圾收集车干净整治、无二次污染现象(5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15分14.2
村域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5分;发现一处新增或整治反弹情况不得分15分15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标三级指标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总体模式和思路,在行政村各村组生活垃圾实现基本治理基础上,以中心村为主,因村施策,实行了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三种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20分;未达到三分类不得分20分20
规范设置三分类的垃圾收集、投放、分拣、转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20分;分类收集投放分拣转运(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5分),分类分拣站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良好(10分;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利用闲置农房和校舍等设置分类分拣站、与供销社或企业合作建立无缝衔接回收处置链条的给予激励30分25
全面规范推行保洁员上门分类收集模式,通过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教学真正落实农户初次自主分类、保洁员二次专业分类责任(20分;未上门收集、不规范操作各扣10分)20分20
通过积分兑换、评比激励等活动,调动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10分;未采取激励措施不得分,建立积分兑换信息化平台等给予激励)10分10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川区20%、10%,山区10%、5%(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20
二级指标在三级示范村基础上,实行了包括沙土灰渣垃圾、有机垃圾(或大件(含建筑)垃圾)在内的五种类型垃圾分类治理(30分;未达到五分类不得分30分
规范设置五分类的垃圾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3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5分),沙土灰渣垃圾实现村内就地垫埋(10分;未设置的不得分,未合理规范设置扣5分),大件(含建筑)垃圾实现就近收集拆解并在乡土建设等方面合理利用(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就近堆肥还田或其它用途利用)(10分;未收集不得分,未合理利用扣5分5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25%、15%,山区13%、8%(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
一级指标在二级示范村基础上,实行了六种类型垃圾的分类治理(30分;未达到六分类不得分)30分
规范设置六分类收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3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5分)30分
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20分;未运用信息系统不得分)2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30%、≧20%,山区≧20%、≧10%(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
备注    对于已通天然气,冬季无沙土灰渣垃圾和有机垃圾产生量极少的村庄(社区),按生活垃圾实际产生的类型和开展分类情况,评定示范村级别



附件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评价表
示范类型指标类别评价标准分值权重得分
基本治理指标治理模式制度将乡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纳入乡镇总体规划或进行专项规划作出科学系统安排(2分;没做规划安排不得分,规划不科学不系统视情扣分),制定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确定并落实(分类)治理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政策措施、运维管理、组织保障、宣传动员等内容(3分;没做方案计划不得分,执行落实不力视情扣分),对所辖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治理和示范创建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分;没有安排不得分,落实不力视情扣分),组建或委托专业机构或市场主体对所辖集镇和村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治理,建立并落实网格管理、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分类分拣)、运营维护、监督评价、考核评比等日常组织管理制度和机制(3分;没有专业治理机构或市场主体不得分,一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扣0.5分10分8
立足县域、区域、镇域实际,因地制宜统筹构建乡镇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科学合理布局镇村联动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压缩、(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等设施设备和技术路线(5分;技术路线不科学、治理体系不完善、设施布局不合理各扣1分),乡镇设置末端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等处理设施、(分类分拣)中转压缩站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科学规范,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导气管、渗滤液处理等设施配套完善、定期实施地下水检测、封场操作安全稳定规范,严防异味、渗滤液、白色垃圾等二次污染(10分;各类设施一个环节不规范扣1.5分,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分)15分12
指导行政村全面推行上门(分类)收集为主、户外定点(分类)投放为辅的农户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结合实际统筹做好集镇垃圾收集工作(5分;一村不落实扣1分),统筹安排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爱国卫生日活动”、“农户院落庭扫”、“房屋四旁三包”、环境卫生评比激励等措施(5分;一项措施未建立落实扣1分)10分10
治理运行机制保障行政村(社区)按常住人口350人左右且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名配备保洁员(8分;一村未达标准扣1分),每年对保洁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业(分类)培训(2分;未开展培训不得分10分10
按川区人均80元、山区人均60元标准足额保障垃圾治理经费,保证垃圾治理体系正常运行(10分;未达到标准不得分),积极引导探索生活垃圾治理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的给予激励)10分10
全面建立实行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执法管理制度(2分;未建立不得分),加大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下乡上山”等执法处罚力度(3分;未开展执法处罚不得分),常态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巡查整治(5分;未开展巡查整治不得分)10分7
治理成效目标所辖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治理实现全覆盖(10分;1个行政村未得到基本治理不得分)10分10
镇域范围内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绿化带、沟渠河湖塘等公共空间和公共场所,以及园区、工厂、机关、商户等无丢弃垃圾、无乱堆乱扔乱倒现象、无垃圾死角(10分;每发现一处白色垃圾堆积、垃圾乱倒清理不及时、脏乱差问题扣1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干净整治、无二次污染现象(5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15分14
镇域范围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分;发现一处新增或反弹情况不得分10分10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标三级指标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总体模式、思路,在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基本治理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三种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三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50分50
乡镇建立镇村联动的三分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3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5分;分类分拣中转压缩站点利用闲置农房和校舍等设置、与供销社或企业合作建立无缝衔接回收处置链条的给予激励)30分20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川区20%、10%,山区10%、5%(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20分18
二级指标在三级示范乡镇的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包括沙土灰渣垃圾、有机垃圾(或大件(含建筑)垃圾)在内的五种类型垃圾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二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50分
乡镇建立镇村联动的五分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1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2分),沙土灰渣垃圾在乡村合适地点设置垫埋点就地处置(10分;未设置的不得分,未合理规范设置扣5分),大件(含建筑)垃圾在乡村实现就近收集拆解并在乡土建设等方面合理利用(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就近堆肥还田或与农业生产废弃物协同利用)(10分;未收集不得分,未合理利用扣5分3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25%、15%,山区13%、8%(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
一级指标在二级示范乡镇的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六种类型垃圾的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50分
乡镇建立六分类收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转运、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1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2分)10分
乡镇范围内至少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堆肥设施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一处大件(含建筑)垃圾拆解利用场所(10分;少一处扣5分) 10分
乡镇积极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10分;未运用信息系统不得分)1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30%、20%,山区20%、10%(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
备注    对于已通天然气,冬季无沙土灰渣垃圾和有机垃圾产生量极少的村庄(社区),按生活垃圾实际产生的类型和开展分类情况,评定示范村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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