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7-04-05 |
来源 | 原州区扶贫办 | 解读单位 | 原州区扶贫办 |
标 题: | 教育扶贫政策解读 |
(一)学前教育阶段。按照自治区政策:一是对3-6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残疾幼儿实行“一免一补”资助,即:免保教费,同时每生每学期资助1200元。二是对4-6岁在园幼儿按40%每生每学期资助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一是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书本费,免费提供一本教辅资料(学习之友),同时对寄宿学生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补助伙食费。二是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即:对农村在校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价值0.6元的熟鸡蛋早餐和价值5元的营养午餐。
(三)高中教育阶段。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生按40%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以及残疾学生四类家庭高中学生减免学费,每生每年800元。三是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政策,即:免除学费400元、住宿费800元,补贴生活费500元,同时对市内就读的1-3年级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费2000元,对市内就读的1-2年级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元。
(四)大学教育阶段。一是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对原州区籍考上大学(含高职)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按学费比例实行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后第三年开始按合同约定还本。二是落实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学金,对二本以上大学生和建档立卡高职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4000元。三是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减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四是对参加宁夏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本科生,学生户籍及家长户籍在原州区的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大学新生交通费,区外院校录取1000元,区内院校录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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