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7-05-19
来源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原州区农牧局
标 题: 原州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原州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一、改革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已落实农村土地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双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发展。2016年年底,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结束,权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已具初步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条件。 

  二、改革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的通知》宁农(经)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 

  三、改革进展情况 

  原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已于2016年11月在原州区农经站挂牌成立,为原州区农牧局所属独立的股级事业法人单位。2017年5月16日,原州区政府已正式出台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和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为原州区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与黄河银行合作,开展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抵押贷款业务。8月中旬,由政府筹集的200万元担保基金已经到位,原州区农牧局与黄河银行正式签订具体的贷款协议。初步协商,200万元担保基金按照1:10的比例,撬动2000万元贷款。11月已完成第一笔5万元贷款,开了原州区农民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先河。 

附件下载: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领导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点击提交留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