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9-09-23 |
来源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 解读单位 | 教体局 |
标 题: | 《关于印发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8号)《自治区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民联办【2019】1号)精神,原州区教体局就《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原政办发【2019】75号,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破解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民办教育有序、规范发展。
2019年9月16日,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原政办发【2019】75号),明确要求建立我区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我区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健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制度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国家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制度由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要求以及职责分工五个主要内容组成。
(一)主要职能主要是《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等。
(二)成员单位确定了各参与单位。
(三)工作规则主要从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工作研判制度、联合工作组制度等四个方面明确提出落实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做法。
(四)工作要求要各单位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民办教育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
(五)职责分工明确了涉及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四、《联席会议制度》的涉及范围
联席会议由原州区委编办,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和乡镇建设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原州分局、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国家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由教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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