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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5-29
来源 《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解读单位 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标 题: 关于《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
关于《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解读


一、解读依据

依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函〔2023〕31号)解读。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吸取“5·21”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即日起到9月底,开展为期4个月的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绝不发生的目标,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攻坚道路隐患治理。

1.集中摸排道路安全隐患。结合“全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迅速开展道路摸排,有序组织实施。5月底前,完成全区道路评估排查,针对国省干道、县乡道路、农村公路(村村通公路)三大领域,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重点排查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路段,是否存在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足的隐患问题。对于交通事故风险突出的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排查是否存在开口过多、开口间距过小的隐患;是否存在平面交叉口视距不良、坡度过大、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线不完整不清晰等隐患。对于国省道、农村公路沿线,排查是否存在摆摊设点或赶集、赶圩等各类占道经营隐患问题。对于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排查是否存在隐患问题。会同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对辖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掌握恶劣天气交通影响情况,研判事故多发或易发风险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住建交通局、公路管理段;配合单位:市交警各大队、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5月底)

2.集中提升国省道中央隔离护栏建设。全力推动全区双向四个及以上车道的普通国省道中央护栏建设,特别是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车流量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路段,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要求,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并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切实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配合单位: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警各大队、区住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3.集中整合降减一批平交路口。要对全区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平面交叉路口进行全面排查,根据交通流量和周边整体通行条件,整合、降减一批平交路口,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要优化平交路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采用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要对等级公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全部实施“五必上”改造(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4.集中在高危路段增设路侧防护栏。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长大下坡、高落差边坡、穿村过镇等事故风险高、交通流量大、机非混行、行人横穿公路等事故易发路段加装路侧护栏,进一步强化防护防撞措施,有效降低非机动车及行人横穿公路风险。(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区住建交通局、公路管理段;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5.集中在支路路口增设减速带。对所有接入国省干线支路进行摸排,对所有铺装硬化支路路口增设钢制减速带,强制降低支路汇入主干公路车辆车速。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公路管理室;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6.集中增加国省道震荡标线施划密度。在村镇民房集中、市场集市周边、学校等事故易发路段高密度施划震荡标线,在弯道、长大下坡等路段施划震荡中央分道线,以此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各行其道,防止超速和驶入对向车道等情形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区住建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7.集中推进穿村过镇路段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规范设置。要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国省道沿线交通组织设置,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导致的风险隐患。具备条件的路段,要根据交通状况在干线公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辅道,最大限度消除混合交通风险。(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8.集中推动测速降速设备建设。全面梳理国省道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等重要点位监控设备建设和运行情况,未建设监控设备的点位,要组织开展补建。各乡镇综合国省道十公里事故起数和流量排名情况,最少确定1处区间测速(或省际、市际卡口)拟建点位,年内确保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警各大队: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二)集中攻坚源头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9.集中推进国省道周边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区道交委办公室要组织公安交警、住建交通、教育等部门对国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学校进行摸排,整改校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滚动摸排、及时整改禁令标志、警告标志、交通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隔离栏、防撞设施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要结合实际优化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根据学校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因素,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限速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实行一校一策,逐项列出治理计划,确保9月底治理完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警各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教育体育局、住建交通局、公安分局;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

10.集中推进重点车辆人员和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治理。严格“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确保“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95%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均达到97%以上,严把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组织开展机动车查验和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大检查,通过整顿规范驾培工作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篡改检验数据、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注册登记审批、运营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每月曝光一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责任事故所属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警各大队;配合单位:区住建交通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1.集中摸排农村源头隐患车辆治理。6月底前,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底数,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车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对事故多发的电动车、三轮车,面包车开展源头见人、见车、见村干部,摸底数、排编号、建档案的“三见面一建档管理,实现交通安全管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手段聚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警各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

(三)全力净化农村及普通国省道交通秩序环境。

12.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勤务安排。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超限超载检查站等固定检查站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一路多方”联勤作用,深入研判本地重点车辆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动态加强路面勤务部署,试行推广错时勤务,严格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逻查控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高地联动,部门联合开展巡逻防控、违法查缉,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责任单位:市交警各大队;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3.全力维护路面通行秩序。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和安全管控,规范货车通行秩序,持续推行货车靠右行驶,加强货车通行引导和违法查纠,开展货车超载集中整治,严查“百吨王”,推动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落实“一超四罚”(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措施。加强面包车、三轮车等车辆以及非机动车秩序管控,及时纠正查处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突出抓好营运车辆和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稳步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集中整治“马路市场”,强化对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交通乱象的治理。(责任单位:市交警各大队;配合单位: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住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4.集中开展面包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以农村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为重点,公安交管、乡镇政府、农机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全面排查全市各行各业施工单位用工企业违规使用面包车、三轮车运送务工人员情况,对在工程作业中面包车、三轮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用工单位和企业责任。要坚持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管理并重,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优化警力配置和勤务部署,适当将勤务和警力向农村地区转移,完善乡镇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机制,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每周至少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要加强警力部署,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交警各大队;配合单位: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局、住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推进农村“警保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将农机安全纳入农村“警保两站两员”建设范围,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合力。充分发动乡镇、村委会、农村派出所、劝导员、网格员、路长、农机安全联组长,保险营销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警各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四)全力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

16.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随警采访等方式集中报道行动情况,有效震慑各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在国省道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墙体标语、设立警示标志标牌,确保每10公里不少于1处宣传内容。完善沿线现有交通安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体验式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宁夏公路管理固原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分局、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7.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等活动。用好“交管12123”APP消息提示功能,建立警示教育微信集群,有针对性地向重点驾驶人精准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定期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发布“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每季度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名单”,讲危害、讲后果,实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宁夏公路管理固原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分局、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8.营造交通安全共治氛围。将交通安全文明宣传纳入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文化机制建设,持续推动群众意识养成、宣教先行。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动志愿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参与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建议书,动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和维护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固原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分局、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主动认领任务,成立工作专班,高规格、严要求组织部署推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包抓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要健全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建立通报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实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追责问责。市道交委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因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和相关单位,提请区委、区政府进行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部署情况,6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8月20日前报送国省道及农村事故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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