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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22-00031 发文时间 2022-05-13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原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原州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围绕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政务公开

(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区审批局做好事项告知承诺、“证照分离”改革、精减审批环节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市场监管分局加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重要决策部署,区发改局、审批局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密切关注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

(三)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区财政局在区政府网站“减税降费”专栏,及时更新减税降费政策,帮助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政策、使用政策;会同原州区税务局优化退税减税政策咨询专窗,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咨询辅导;加大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集中发布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中央及自治区资金直达信息,确保退税减税举措落实到位。

二、围绕重要民生保障加强政务公开

(一)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区卫健局集中发布权威信息,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辟谣。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

(二)推进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服务信息公开,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成员更好地就业创业;加大稳岗就业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及时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卫健、文旅、统计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自治区相关厅局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原州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标准版本和格式要素,起草落实措施,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印发后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门制度,出台实施细则,依法公开各类信息。

三、围绕政策回应实效加强政务公开

(一)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2年底前,区人民政府及部门结合实际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优化完善“政策法规”专栏,区司法局督促各部门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文本,逐步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

(二)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自治区和固原市新出台或修订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相关制度,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三)提升解读质量优化咨询服务。起草单位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实体服务大厅设立咨询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等政策咨询。

四、围绕夯实基础管理加强政务公开

(一)严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二)完善优化公开平台功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功能改造。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清理整合,实行逐级备案。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

(三)扎实开展试点创新工作。按照自治区安排,确定原州区承担村务公开试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编目录、建平台、上信息、组织验收”的原则抓好试点指导。区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各乡镇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区财政局要适时督导检查。5月底开始, 自治区逐项检查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成情况,区政务公开办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的业务指导,借鉴典型做法,组织开展自查,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维护。

(四)持续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精神,将9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各部门要按照《原州区“政府开放日”实施方案》(原政办通字〔2021〕37号)要求,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设置醒目标识,努力形成规模效应。

五、强化指导监督抓好工作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约谈问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本要点,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本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落实本要点进展情况务必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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