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4-00015 | 发文时间 | 2024-04-2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4年原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2024年原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原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
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方式及时间
以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为主,采取联合行动和单独行动相结合,其他单位协同配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2个方面。
(一)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方案,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要组织开展林草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面排查穿越林区草原输配电线路隐患,确保限期整改清零。严禁在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开展防火演练,严控周边民事用火。要结合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重要保护目标: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旅游景区等。
2.可能受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双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3.林草区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化工园区、化工厂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草区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草原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点烧隔离带、未组织防灭火演练等行为。林草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草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分别为组长和副组长,市公安局原州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区森防指成员单位依职责承担相应任务。各乡镇(街道)及重点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区森防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有序推进并采取防控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森防指办公室等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将名单于2024年4月29日前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4楼),在专项行动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12月1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应急管理局 李东星,2028591
邮箱:gysyzqyjb@163.com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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