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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7/2025-00084 发文时间 2025-07-3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州区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州区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营镇人民政府、头营镇人民政府、张易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原州区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两化一振兴”安排部署,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营,扎实推进“塞上江南·和美村庄试点”建设,聚焦“规划布局美、人居环境美、田园风景美、兴旺富裕美、人和善治美”要求,我区选定三营镇老三营村、头营镇大疙瘩村、张易镇上马泉村为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实施村,并制定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三营镇老三营村试点项目实施区域概况

三营村位于三营镇街道东侧,行政区域面积1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6692.93亩,农用地面积16042.12亩,建设用地面积2176.94亩。拥有11个自然村组,户籍人口1194户4384人,常住人口1069户3968人。2024年老三营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90.79元。主导产业为种养殖业,主要为种植玉米、果蔬,牛养殖产业,年收入可达1000万元;商贸物流包括货运及车辆服务维修产业,年收入可达1150万元;牛羊贩运产业利用三营交通便利及东西部中转站地理位置优势,遍及新疆内蒙青海福建河南广州等全国各地,年创收1060万元。该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近些年没有实施过乡村试点、和美村庄试点、红色村庄等项目。村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全村水电全覆盖,天然气主管网已敷设。道路网络畅通,主干道及村组道路硬化状况良好,为商贸物流车队高效运转、牛羊贩运辐射全国市场、村民日常出行及劳务输出提供了坚实的交通基础,有效支撑了该村作为区域交通中转站的功能。

(二)头营镇大疙瘩村试点项目实施区域概况

大疙瘩村位于原州区头营镇西南位置,距离镇政府7.8公里。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该村交通便利,彭黑公路贯穿整村而过,附近有隶属于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盐化工工业园区。本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339户5200人,其中回族人口5183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9%,主导产业为马铃薯、青贮玉米、肉牛养殖及劳务输出。2024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20元。近年来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1年实施自治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入股羴犇园养殖基地,发展肉牛养殖,每年分红5万元;此外,村集体流转集体土地771.8亩, 收入48.6万元;光伏电站收益6.2万元。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8万元。

(三)张易镇上马泉村试点项目实施区域概况

上马泉村南邻张易村,北连马场村,西接闫关村,东邻盐泥村。现辖6个村民小组,村庄向北可达马场村,向南可道张易镇,交通较为便利。上马泉村下辖6个自然村,总人口578户1929人,常住人口512户1712人,耕地总面积为951.02公顷,耕地类型均为早地,其中,包括2600亩流转土地。在作物种植类型方面,上马泉村主要种植作物类型为马铃薯、小麦、玉米。上马泉村养殖类型主要有牛、羊、猪、蜜蜂,全村共有养殖大户6户。上马泉村主要养殖模式以庭院养殖为主,约占全村 50%。近年来,未实施过乡村试点点、红色村庄、和美村庄试点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内部主要道路硬化率较高,达到90%以上。目前各组路灯暂时未覆盖,村民夜间出行十分不便;村庄未敷设污水收集管网,村民污水以散排为主。在雨水收集方面,村庄内部分道路已设置有雨水边沟,经汇集到边沟内,排入就近水沟道或农田中。

二、建设内容

(一)三营镇老三营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原州区三营镇老三营村排水及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1、雨水管道项目:位于老三营村内G344国道至代堡沟桥段及三组村内部分道路,主要敷设DN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长度700米;敷设DN300双壁波纹管雨水管道,长度320米;

2、污水管道项目:位于老三营村内G344国道至清水河桥段,主要采用DN800钢筋混凝土管,长度共计100米将原有污水管道接通,污水接至已有主管道,排至三营镇污水处理厂,发挥其排污作用;

3、检查井项目:位于老三营村内G344国道至代堡沟桥段及三组村内部分道路,主要根据敷设管道情况,配套建设混凝土检查井32座,雨水箅子34组;

4、道路工程项目:位于老三营村内G344国道至代堡沟桥段及三组村内部分道路,主要将严重破损混凝土道路1068米拆除后恢复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头两端辅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计1500平方米;新增4米宽混凝土道路524米;

5、配套工程项目:位于老三营村内G344国道至代堡沟桥段及三组村内部分道路,主要新建及改建沥青混凝土道路两侧增设混凝土道牙,共计1602米。

投资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单位:三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郭  明

建设期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头营镇大疙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原州区头营镇大疙瘩村道路及照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1.对村内3条总长3.4公里的主要道路进行改建同时完善道路两侧路肩。

2.沿彭黑公路两侧铺设总面积8450平方米的人行道。

3.对村内总长2公里的排水边沟进行维修,清理淤泥,修补破损沟体,确保排水通畅。

4.在村内主要道路单侧及公共活动区域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确保夜间照明充足。

投资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单位:头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雍彦平

建设期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张易镇上马泉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建设

项目名称:原州区张易镇上马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

1.一组主路边坡整治:对一组进行单侧边坡整治,建设道路边沟,边坡较低路段用毛石挡墙砌护。边沟建设长度160米,护坡130米,宽3米。

2.巷道硬化:对村庄巷道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推进未硬化道路工程,通过本项目建设,上马泉村村道路硬化路达到100%。本次共计硬化巷道6000米,宽3米,其中一组1000米,五组5000米(苏红家门口至四组生产路口)。

3.连户路硬化:全村硬化连户路6494米,其中一组1500米,二组1026米,三组990米,四组975米,五组1015米,六组988米。

投资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单位:张易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黑金虎

建设期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管理和运营机制建设

(一)组织保障机制

成立原州区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三营镇、头营镇、张易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助建设乡镇围绕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工程的实施,确保示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项目建设单位坚持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擅自调整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依据建设项目不同类型,确定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美建设。

(三)建立项目运行机制

在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统筹协调建设举措,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项目实施乡镇要明确项目分管负责同志和项目具体负责人,做好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民主议事记录、项目申报及实施、资金支付、建设前后图片、影像等资料要收集归档,规范管理,长期保存。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总负责,建立项目推进机制,按照项目计划进度严格考核问责,并组织镇、村定商分析并实行推进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考察、汇报、点评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干劲,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如期推进,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建设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制定项目监测评价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落实责任清单,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实施乡镇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依据实时监测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不力,思想懈怠,工作推动缓慢的乡镇进行督查督办。项目实施进度考核与财政扶持政策挂钩,确保实施主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五)建立安全生产防控机制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资金管理使用

(一)资金来源及安排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共计投入1500万元,其中三营镇老三营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建设、头营镇大疙瘩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建设及张易镇上马泉村三个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各投入500万元。

(二)使用方式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美村庄试点建设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支持范围,严格对照负面清单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次已申报且村民通过民主议事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要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严格绩效目标执行和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超预算安排项目,不得用于与本次申报确定的和美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内容关的支出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等。

(三)绩效管理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原则,规范化科学化设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和标准,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统一标准、逐级把关,量化产出效益,围绕方案申报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验收,加强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乡镇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张绩效目标表”的要求,在项目资金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绩效目标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监控,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四)资产确权及规范管理

全面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运营规范、权益分配合理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项目运营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实行绩效管理,建成后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管护”“以项目养项目”的原则筹集项目运行管护费用。由乡镇指导项目村制定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带来长期效益。

五、负面清单

持续健全负面清单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坚持“谁实施、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乡镇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概算组织实施,禁止未批先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量,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留有资金缺口,形成政府隐性债务和新增村级债务;不得进行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盲目建设牌楼亭廊“堆盆景”,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缺口,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本息,不得列支项目管理费等。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和美村庄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原州区和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杰 原州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晓娥原州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陈  璋  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三营镇人民政府、头营镇人民政府、张易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罗小宁 区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郭  明  三营镇镇长

雍彦平 头营镇镇长

黑金虎  张易镇镇长

(二)加强党建引领

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高党员和群众知晓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支持党员、群众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州区和美村庄试点范点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

(三)实行民主监督

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并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群众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州区和美村庄试点试点点项目的知晓度。广泛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可依拓村监会等基层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结果以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项目实施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程序步骤、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绩效目标等内容,并将项目实施方案在本方案印发后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要组织实施好项目,做好项目质量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2、强化资金管理:该项目涉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围绕《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5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宁财农发〔2020〕230)号)及原财(农)发〔2024〕27号原州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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