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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4/2019-00006 发文时间 2019-04-02
发布机构 原州区官厅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办公室(中心):

清明、“五一”将至,防火工作又进入关键期,为切实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经研究我镇共分了六个防火小组,由区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刘杏萍同志任总指挥,镇长李果仁同志总负责,镇分管领导副镇长马志荣同志具体组织落实,镇班子成员任各小组组长,从4月1日到4月5日这一期间进行防灭火巡查,严格控制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抓重点区域,强宣传、抓落实、保安全

根据近年上坟祭祀情况,我镇重点防火区域有以下五个:1、东峡黄峁山2、东岳山后梁3、高红水泉湾4、程儿山、沙窝5、薛庄、庙台、乔洼等村。鉴于这种情况设立三处专门用来祭祀的场所,并在每个祭祀场所附近设立祭祀时用来焚烧纸张的铁桶若干。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如:发送手机信息、悬挂防火横幅、张贴戒严禁令、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集中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创建平安原州,和谐官厅。

三、严管护林人员,严防死守,强化责任追究

镇上和各村安排专兼职扑火队伍,要求各村要充分发挥好生态护林员的防火和扑火作用,严阵以待,全面进入应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全力组织扑救。在防火期内要求各位护林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以便于将火“打早、打小、打了”。如发现火灾瞒报、迟报、不报,或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放火人员和组织扑救不得力人员的责任。

四、严厉打击纵火行为

防火期内坚决杜绝一切放火点火行为,严禁焚烧秸秆、残膜、蒿草等可燃物,严禁林区点火、严禁上坟胡乱烧纸,如发现违规违法烧纸现象,采取强硬坚决制止,决不姑息,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官厅镇2019年清明期间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人员安排表

固原市原州区官厅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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