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30/2019-00034 | 发文时间 | 2019-07-2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彭堡镇政府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彭堡镇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彭政发〔2019〕169号
各行政村、各站所: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现将彭堡镇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霆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成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学海 党委副书记
李春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登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苟秉祥 党委委员、副镇长
姚 选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军 派出所所长
李 红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王 博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玉林 国土所所长
于 勇 林业站站长
田永成 卫生院院长
海宏科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军 安监站站长
尚学乾 武装干事
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受灾防患点村民,把明白卡发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手中。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落实监测人坚持日常监测,每次监测应认真记录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镇政府。
(二)监测人对发现存在隐患地质的新险点要迅速上报镇政府,并安排监测人监测。
(三)如发现险情,各村必须迅速上报镇政府,并积极组织抢险,撤离群众、妥善安置灾民。
(四)各村要广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防灾意识。
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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