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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30/2019-00034 发文时间 2019-07-27
发布机构 原州区彭堡镇政府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彭堡镇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彭堡镇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彭政发〔2019〕169号


各行政村、各站所: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现将彭堡镇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霆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成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学海    党委副书记  

李春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登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苟秉祥    党委委员、副镇长      

姚  选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军    派出所所长  

李  红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王  博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玉林    国土所所长

于  勇    林业站站长

田永成    卫生院院长

海宏科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军    安监站站长

尚学乾    武装干事

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受灾防患点村民,把明白卡发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手中。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落实监测人坚持日常监测,每次监测应认真记录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镇政府。

(二)监测人对发现存在隐患地质的新险点要迅速上报镇政府,并安排监测人监测。

(三)如发现险情,各村必须迅速上报镇政府,并积极组织抢险,撤离群众、妥善安置灾民。

(四)各村要广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防灾意识。

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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