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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36/2020-00028 发文时间 2020-04-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古雁街道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古雁街道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原政发〔2020〕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努力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原州,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社区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街道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社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街道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向执法部门上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AD)或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联网实时上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街道、社区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采用简报、宣传标语、条幅、互联网、微信、短信等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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