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36/2022-00023 | 发文时间 | 2022-05-24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古雁街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的通知 |
各社区、各办公室(中心):
根据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古雁街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循对照,认真抓好落实。
古雁街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 法治思想 | 1、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3、《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1、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为主; 2、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终述法活动内容之一,撰写述法报告; 3、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4、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和自学,通过媒体、网络、学习强国及书籍等渠道;宣传方式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等。 | 1、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街道年终效能考核之中; 2、集体学习每月至少一次;自学每月至少2次;撰写心得体会1份; 3、组织法律顾问开展讲座1次。 |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综治中心(司法所) 各社区 | 党工委班子成员 干部职工 社区工作者 居民群众 |
2 | 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通过理论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 2、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开展集中上街宣传,各社区自行组织到人群密集的活动场所进行宣传。 3、采取集体和自学相结合方式。 | 1、集体学习至少一次;自学每季度至少2次; 2、撰写心得体会1份; 3、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活动1次; |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综治中心(司法所) 各社区 | 党工委班子成员 干部职工 社区工作者 居民群众 |
3 | 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合同;第四编人格权;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 | 1、通过理论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 2、 利用“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 3、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4、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 1、每月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每季度干部理论学习1次;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场次;开展宣讲1场次。 |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综治中心(司法所) 各社区 | 党工委班子成员 干部职工 社区工作者 居民群众 |
4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知识。 | 1、通过理论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 2、通过强国、网络媒体等渠道学习; 3、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 1、增强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2、增强干部职工及社区工作者廉洁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 党建工作办公室 各社区 | 党工委班子成员 干部职工 社区工作者 |
5 | 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统计法、国家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 | 1、结合个人实际,采取个人自学方式; 2、通过业务学习培训方式; 3、利用重要节点日,适时开展宣传、宣讲活动。 | 1、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2、提高全民学法、用法、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 3、有力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综合执法办公室 民生服务中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综治中心(司法所) 各社区 | 全体干部职工 社区工作者 居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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