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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18-05111 发文时间 2018-01-21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
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宁安监矿山(2018)7号)精神,按照原州区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百日行动”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深入研究分析重大活动期间以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春节和全国全区“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是要督促涉氨制冷企业排查隐患。核查液氨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泄露报警装置可靠性,开展液氨罐体、法兰、阀门及氨管线冻裂泄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辖区涉粉尘防爆企业提高作业现场粉尘清扫频次;监督金属冶炼企业突出抓好动火、有限空间、吊装、检查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二是要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检查。要严查炭山煤矿停工整改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未经验收不得开工建设。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停工停产矿山是否违规私自复工复产。要协调公安机关加强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控,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控制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开展私存、遗存、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的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全力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四是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动火、有限空间、吊装、检查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严防火灾、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各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五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快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通行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加快消防安全隐患单位整改,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搭建等问题;加大宾馆、商场、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七是对水域冰面、森林防火、校园安全、校车管理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的整改工作,复查整改率争取达到100%,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严格落实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事故信息,遇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科学决策、合理处置,主动化解因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四、做好安全生产网络信息管理、舆情监控和引导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控工作,指定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做好评估跟踪,对网络出现的重大舆情动向,要按程序及时上报信息、情况,要加强与政法、宣传、信访、媒体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应对、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固原市原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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