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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18-76502 发文时间 2018-08-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进行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原安办发[2018]54号《关于成立原州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导检查组的通知》(原政办发[2018]124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2018年9月3日开始。

二、督查内容

1、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

2、是否有工作安排及开展工作情况;

3、党(工)委每半年、政府(街道、管委会)每季度是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商贸等企业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检查记录;

5、已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6、是否对辖区内农用车建档立卡,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监管;

7、是否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安排,并有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8、是否对企业较大风险因素辨识和有限空间等情况进行安排,并在企业中落实。

9、是否传达学习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10、隐患查治情况,是否将隐患查治压实到企业。

三、督查方式

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参加人员

由安委办牵头,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精神,落实责任措施,切实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强化纪律,切实树立部门形象,检查期间,督查检查组要细化检查措施,确保督查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并严格树立起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3、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抓好落实。区安委会将此次督查抽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不细致,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固原市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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