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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19-00001 发文时间 2019-01-22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原州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固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安办2018﹞74号)要求,我区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原州区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红线意识,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执法监管、深化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自治区、固原市有关规定规定,及时调整分工,7月2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原州区安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其他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了全区安委会组织架构。8月2日,组织召开了原州区第三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自治区、固原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下半年工作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靠实了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相应召开了会议,按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7月1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8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前,由各分管领导带队,紧盯重点安全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0日,印发了《关于成立原州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导检查组的通知》,成立了1个综合督查组,5个专项督查组,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旅游景点、工矿商贸、危化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检查督查,综合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园区)进行4次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12家(次),排查隐患643条,整改642条,其中,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7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处罚建设单位2家,罚款6万元,处罚施工企业1家,罚款2万元。依法关闭头营2家使用液氨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法处置北塬1家磷肥厂储存的大量废弃硫酸,依法对2起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展开调查。

三、强化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值守。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都制定了古尔邦节和大庆期间值班安排,并提前报政府应急办和安委办备案。大庆期间,实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值守制度,企业负责人外出时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请假,重点企业要直接向安委办请假。同时,要求所有单位要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事故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同时,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应急力量,有效防范、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故。


固原市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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