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640421020/2019-00043 发文时间 2019-09-02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动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的通知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动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工程”)启动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评审流程评审单位管理规范工作指南8项方案制度的通知》(宁应急〔2019〕115号)及《固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动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的通知》(固应急〔2019〕26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力争2019年启动创建工作的企业要达到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总数的50%左右;2020年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三级创建率达到50%;2021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形成安全标准化常态落实、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二、任务分工

(一)全面摸清底数台账。原州区辖区内现有煤矿1家(长期停工停建)、非煤矿山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家和规模以上轻工3家,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涉及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单位区应急局,各乡镇(街道)。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宣贯动员培训。应急局召开创建工程动员部署会议,针对调整完善的评分办法、工作机制、创建流程、评审程序、管理要求等,面向企业开展宣贯培训,同时完成评审单位的资格确认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要求掌握到位,为高效推进工程实施奠定基础。落实单位区应急局。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对过去已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企业要组织开展对标对表新要求自查抽验整改工作。标准化仍在有效期内的,自查整改完成后,按照新创建流程申请认定,认定通过的予以公告,有效期按本次认定时间计算,并兑现激励政策。已过有效期的按新创建对待。未开展自查整改的企业,各乡镇(街道)要全面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创建标准化,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抽查验证,达不到新要求下相应等级的企业,公告撤销称号,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已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单位区应急局、各有关企业。2019年底完成)

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区应急牵头对本地创建工程推进情况和各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召开现场交流会,总结创建工程经验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推动创建工程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单位区应急局,各有关乡镇(街道)。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总结提升。要对工程实施以来创建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标准化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创建工程进行总结,并对常态化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落实单位区应急局。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靠实责任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相关经费,积极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区应急局每年将对各乡镇(街道)辖区企业创建工程组织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管理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规定、流程程序和管理要求,严肃公正,严格规范,高效廉洁,确保工作质量和企业创建运行质量。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未达标和达标等级低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 

营造氛围要全面落实现行各类鼓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的政策措施,大力激发企业的创建热情。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积极选树培植1-3家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企业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本地和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