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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21-00097 发文时间 2021-08-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年来,农村地窖城市地下管网等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同时,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增加,教训十分惨痛,2017年5月15日,西吉县新营乡一对母子在进入自家洋芋地窖作业和施救时中毒窒息,造成2人死亡。2021年8月1日,海原县三河镇六窑村一农户在维修水窖时,发生有毒气体中毒,致2人受伤。2021年8月5日,隆德县观庄乡一农户进入洋芋地窖作业和施救时,发生有毒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把委、政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摆在安全防范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推动落实,采取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等有效方式,及时安排部署,把排查整治责任压实到乡镇村组,传导到每家每户、相关企业(单位),督促各地、各行业领域迅速开展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企业一线开展督查检查,指导帮助乡镇街道排查整治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的风险隐患,切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二、加强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对各自监管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农村要组织本系统相关力量,帮助指导乡镇(街道)、村组社区逐村社区逐户排查地窖、废井、沼气池、种养殖业设施大棚等有限空间场所安全隐患,对排查的风险隐患,督促农户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消除。综合执法局要紧盯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管道,地下电缆沟、化粪池、集污管池、地下工程等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要严厉打击违反在建工程有限空间施工规范的行为,坚决做到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水务要加强对水库、河道、隧洞、涵管等水利工程设施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跟踪督查,督促经营单位和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发改、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粉尘涉爆、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等特种作业也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制发宣传品、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力度,逐村逐户督促落实进入地窖、沼气池等密闭空间“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科学原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将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纳入宣传培训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帮助指导乡镇(街道)、企业,组织村组农户、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定和防范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地窖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预防粉尘爆炸的安全防范措施》

3.《高空作业基本要求》

固原市原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  

(二)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要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六)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附件2:

预防粉尘爆炸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粉尘爆炸的预防管理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和违章建筑内,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有接地装置。除尘器布置在室外,并有防御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场所。除尘器采用防爆除尘器,并配套相应的防爆风机,通风管道上应设置泄爆片。

3、有效清洁

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

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在生产场所进行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电气电路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及相关的电气元件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6、安全检查

应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7、防潮设施

必须配备铝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二、粉尘清理措施

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厚度大于1mm的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清理周期及部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至少每天清理的部位

作业工位及使用的工具吸尘罩或吸尘柜干式除尘器卸灰收集粉尘的容器(桶)粉尘压实收集装置

2、至少每周清理的部位

干式除尘器的滤袋、灰斗、锁气卸灰装置、输灰装置除尘系统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监测报警装置和控制装置作业区的机械加工设备

3、至少每月清理的部位

除尘系统的主风管、支风管、风机和防爆装置干式除尘器的箱体内部,清灰装置作业区电气线路、配电柜(箱)、电气开关、电气插座、电机和照明灯作业区建筑物墙面、门窗、地面及沟槽

4、清理粉尘注意事项

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它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表面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

附件3:

高空作业基本要求

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工作,袖口、裤口要扎紧。

2、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定要高挂低用。即阍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3、操作平台上的材料,不得堆放过多,要平均摆放。下班前要清扫一遍,将工具和剩余材料运到地上。

4、垂直上料架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和防钢丝绳断裂装置必须定期检查,以防失灵。

5、夜间施工时,操作台、梯道等均要设有充分的照明,灯泡要设有保护罩,高空作业使用的电压,要使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

6、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栏,并挂牌警示,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在危险区的通道上要搭设保护棚,以保护出入人员的安全。

7、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或引起火灾,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下风。

8、在高空进行各种用力较大的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闪失”,如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附近有脚手架可已安装好构件,要一手扶住,一手操作。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要逐步撬动,不得急于求成。

9、地面操作人员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或正在吊装的构杆下停留或通过。

10、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11、在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2、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使用时绳子与固定的构件绑牢,夹角为65-70度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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