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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9/2018-94108 发文时间 2018-11-19
发布机构 原州区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办2016年部门决算补充
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办2016年部门决算补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自治区的收入相加称为“一般预算总收入”。即税收收入(含上划中央、自治区的收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含上划中央、自治区的收入)的总和。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是指实行一般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扣除基金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一般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4、上年结余:按现行预、决算管理制度规定,预算年度的收入之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税收返还、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减去支出之和(当年财政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后,形成的年终财政结余称为滚存结余。滚存结余由结转项目结余和净结余构成。上年度的滚存结余为下年度的上年结余。

5、结转项目结余:是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的项目未全

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预算已安排而不能在当年实现财政支出,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9、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0、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1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水电费、劳务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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