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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7/2016-22123 发文时间 2016-02-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新《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预算信息公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责任明确。政府预算信息包括政府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各单位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预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内容清晰。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公开载体便于社会公众获取。

  二、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

  1、总预算公开内容:按照要求,总预算公开内容应包括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2016年预算草案,我区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以及一般预算收支预算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等表格。一般预算收支预算表的收支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基本编列到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按照具体的基金收支项目编列。2016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支出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

  2、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一是本部门和单位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二是分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劳务支出、特殊经费支出的预算安排;三是分资金来源的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至少要列到“款”级科目,鼓励列到“项”级科目;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试行同时按政府收支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公开预算信息。

  3、民生预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

  4、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的内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固原市原州区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应包括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

  5、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部门决算公开应与部门预算公开保持一致:即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要与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相对应衔接。一是本部门和单位总体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二是分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劳务支出、特殊经费支出等;三是分资金来源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至少列到“款”级科目,鼓励列到“项”级科目;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试行同时按政府收支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四是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也要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主动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算,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方式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区财政负责公开直接安排到各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的分配情况。区财政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充分利用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分配结果等,切实做好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和社区公示栏等方式,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监督。对于分配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年度终了,要及时总结本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情况,并适时公布。

  四、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算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稳妥地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按时上报,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要按时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及时向财政反馈本部门(单位)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在公开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年度终了,各部门(单位)要对当年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范围、采取的具体做法和措施以及下一年度关于预算信息公开的思路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财政局。

  (三)健全制度,做好督查。财政局将在充分收集、整理意见反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预算公开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我区预算公开信息的考核、奖惩办法,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业股室负责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发布预算信息,确保预算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附:《固原市原州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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