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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7/2018-38765 发文时间 2018-07-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6年政府决算补充公开--政府总决算编制报告
2016年政府决算补充公开--政府总决算编制报告

二〇一六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财税工作政策,切实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推进依法科学理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预算执行情况

二〇一六年,我区财政总收入381,467万元,其中: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377,53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6,20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8,841万元,上年结余7,417万元);全区财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93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580万元,上年结余1,357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07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0.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7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与2015年持平;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零,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00%。

二〇一六年,我区财政总支出完成35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14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66%,同比增长13.01%;政府性基金支出3,37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5.62%,同比下降72.43%。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二〇一六年,我区财政公共预算收入377,53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6,20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8,8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417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306,202万元,具体为: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496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29万元;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4万元;

---体制补助收入644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4,214万元;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16,417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428万元;

---结算补助收入-1,144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收入1,102万元;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908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49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213万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26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2,396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945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6,025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7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按收入项目看:税收收入完成12,79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5.72%;非税收入完成12,28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4.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收入科目划分具体有:

---增值税完成4,02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81.6%;

---营业税完成4,6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53.77%;

---企业所得税完成87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7.85%;

---个人所得税完成35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3.43%;

---印花税完成55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11.38%;

---车船税完成1,75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同比增长1.56%;

---耕地占用税完成55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同比增长107.43%;

---专项收入完成89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5.35%;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7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51.44%;

---罚没收入完成3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0.7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272万元, 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82.59%;

---其他收入完成10万元, 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同比下降90.1%。

2、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5,198万元,具体为

---体制补助收入644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4,214万元;

---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16,417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428万元;

---结算补助收入-1,144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收入1,102万元;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9,908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49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213万元;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26万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2,396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945万元;

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特点及增减因素

二〇一六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5,07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92.8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税收收入12,7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72%,减收2,386万元。与2015年相比,除营业税和印花税下降以外,其他税种均有所增长。其中: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共计完成9,043万元,占税收收入的70.7%;作为我区第二大税种的车船税和印花税共计完成2,311万元,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18.07%。

分税种看,增值税入库4,024万元,增收2,595万元,同比增长181.6%。本期增收主要是从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中的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和生活服务业均纳入“营改增”范畴,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2,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015万元。营业税入库4,666万元,减收5,426万元。营业税的大幅下滑也是受“营改增”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入库878万元,同比增长17.85%。主要是金融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调整影响增收。固原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由于两个营业网点划归海原县管理,影响企业的涉农利息达不到营业收入的70%以上,因此不适用15%的税收优惠税率,按25%的正常税率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入库353万元,增收67万元。主要是因为企事业行政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同比增收幅度较大。耕地占用税入库558万元,增收289万元,同比增长107.43%。主要是因为2016年催缴入库财政审计所属期为2011年—2015年未缴耕地占用税,同时由于上年度催缴入库挂牌企业以前年度欠缴税款,属于一次性增收因素。

2016年我区非税收入入库12,280万元,增收2,385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2015年的基础上均有所增长,比同期增幅分别为15.35%、10.78%、82.5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4,194,主要是因为2016年固原市政府将固原市廉租房收入划分给原州区,属于一次性增收因素。

4、二〇一六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50,14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66%,同比增长13.01%,按支出科目划分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64%,同比增长10.81%;

---国防支出16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5.34%;

---公共安全支出5,87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9.86%;

---教育支出60,81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8.25%,同比增长11.33%;

---科学技术支出49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5.4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4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2.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7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6%;

---医疗卫生支出17,60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0.59%;

---节能环保支出18,56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0.7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742万元, 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4.01%;

---农林水事务支出93,89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95%,同比增长19.48%;

---交通运输支出3,13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长21.2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81.77%;

---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6,01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79.8%;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4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2.16%;

---住房保障支出19,67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2.38%;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7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700%;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6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20.15%;

5、收支平衡情况

二〇一六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377,5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1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184万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206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6、预算绩效工资开展情况

我区财力比较薄弱,地方税收和上级财力补助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二〇一六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3,93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66万元。

2、二〇一六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7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5.62%。同比下降72.43%,按支出科目划分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18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737.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9.3%;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4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支出11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95.2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33.33%。

---其他支出88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5.38%;同比下降82.39%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逆中求进,破解难题,实现财政保障能力的稳步提升

2016年,我区财政收支面对营改增政策性减税、部分主体财源增长后劲乏力、刚性支出增加和收支矛盾尖锐等考验,从“依法征管、组织收入,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着眼长远、培植财源”入手,积极应对,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紧盯目标强化征管措施,收入有了新变化。按照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我们一方面加大了治税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抓好重点税收、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等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财政性票据领用核销制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2,280万元,为年初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4.1%。二是积极做好项目资金争取,总量有了新突破。我们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组织调研,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和组织编报。全年共争取财政项目284个,争取资金226,454万元。其中向上级财政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32,555万元;财政部门直接争取大县城建设、革命老区、基层政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改革和小城镇建设资金39,611万元;配合部门申报争取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战国秦长城抢险加固、残疾人康复中心、清水河人工湿地建设、美丽小城镇建设、清水河产业带建设等项目资金154,288万元,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显著。三是不断加强主体财源建设,收入有了新增点。对固原六盘山薯业有限公司、宁夏瑞春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后备企业库,引进保荐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引导后备企业与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企业积极对接,帮助后备企业进行改制、股本结构设计和方案制定,助推企业加快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大力支持清水河产业园区转型改造升级,重点支持园区基础 施建设和园区企业发展,扩大园区规模、增强承载能力、凸显聚集效应。

(二)关注“三农”,强本固基,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农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根本,我区财政工作始终把支持“三农”作为首要任务之一,增投入、扩规模、强基础、兴产业、优环境,全年拨付涉农专项资金94343.97万元,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发展水平。一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优化发展。拨付农业支农项目资金9957.11万元,重点用于永久性蔬菜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草畜产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加工与促销等。拨付资金1073万元建设原州区史磨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1万亩,拨付资金1018万元建设原州区头营镇农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8万亩,拨付498万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5个。今年我区农发基金项目被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设计团确定为重点考察调研项目,于9月21日至23日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计划5年内投资1.1亿元。二是大力支持林业及生态建设。拨付资金6273.43万元,重点用于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生态效益补偿、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能源节约利用和巩固退耕还林补助;拨付资金4,000万元支持中庄水库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大力支持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0114.24万元,支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及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重点用于河川乔家沟水库加固维修、中小河治理等。申报并批复村级“一事一议”项目61个2850万元,硬化村级道路53公里,超修砂砾道路14.7公里、新建文化舞台7处1450平方米、漫水桥6座,硬化群众文化活动广场4处4160平方米。

(三)保障重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始终牢牢树立民生财政理念,时刻关注群众、关注百姓,切实保障10件民生实事落实。一是落实各项补贴和安排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惠农补贴资金11384.78万元,其中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261.4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815万元、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130万元,草原生态禁牧补贴资金896.7万元。二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拨付教育专项资金12,109万元,主要用于“三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学前两年教育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陪餐教师补助等。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7469万元、自治区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153万元及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544万元。全区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得到提升。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6133.64万元,重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重大疾病防治、“七免一救助”、食品药品监管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持少生快富等卫生计生事业。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拨付各类社保资金78424.31万元。其中通过“一卡通”拨付抚恤资金、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 519.02万元,城乡低保资金27312.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62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11 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资金633万元;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1507万元;支付市医保中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6002万元;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3312名退休人员由固原市社保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移交工作。五是支持科技和文化体育传媒发展。拨付资金1138.41万元,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文物保护和公共体育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等,加快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六是支持政法机关建设。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288万元,重点用于法检司办案及基本装备和技术用房建设,并与12月底完成法检两院资产及经费保障上划移交工作,全力推动“平安原州”建设。

(四)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为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持续发力

我局立足行业实际、突出金融特色,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脱贫攻坚为重点,着力落实地方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为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持续发力。一是积极争取各类扶贫资金39,734万元,其中5600万元用于28个整村推进销号村,1861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了扶贫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一平台、一模式、一协会、一体系”的金融扶贫机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2亿元注入担保公司,与农商行等8家银行签订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协调各行通过划片包村的方式参与金融扶贫信贷工作。三是探索出银行+涉农企业+订单销售、银行+担保+新型经营主体+产业+贫困户、互助担保基金+金融信贷等多元放贷路径。全年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38.17亿元,其中对建档立卡户发放17241户6.17亿元,对普通农户发放45519户20.05亿元,对种养大户发放341户0.48亿元,对专业合作社发放42家0.52亿元,对涉农企业发放125家10.95亿元。有效弥补农村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不足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是积极联系天津银行和本地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声誉度好的八家企业筹措组建了“宁夏原州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满足民间资金多元化投资的需求。五是认真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支持小、微型企业税收优惠及融资担保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建立“银政企”沟通渠道,做好项目信贷资金需求推介工作,为中小微企业和贫困户融资提供便利条件。七是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对金融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利用信贷资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主动性。

(五)加强监管,规范收支,始终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我局成立6个财政专项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42人(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24个部门(单位)涉农资金、11个乡镇服务中心公务运行经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等七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资金5.1亿元,依法处理违规资金69万元。对自治区巡视组巡视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对全区2015年部门决算进行核查,进一步提高了专项监督检查和财政内部监督的实效。

(六)深化改革,优化职能,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

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职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逐步建立起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金融工作体系和制度,不断提升我区财政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原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初步拟定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围绕项目的立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环节,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今年对37个单位申请的126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概算审查,报审金额6001.61万元,审定金额5727.58万元,节约投资274.03万元。收到申请竣工财务决算审查项目341个,完成工程造价审查250个,送审金额11770.80万元,审定金额11267.20万元,审减金额503.60万元,审减率4.3%。选取了头营等6个乡镇政府办公楼(民生服务中心)、乔洼等三个村8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阳光沐浴”工程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00万元。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下发文件对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做出了详尽要求,对全区74个预算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三公”经费支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排等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使一级预算单位公开率达到100%,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深化国库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操作机制,继续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支付和清算功能。推行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不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建设。2016年通过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监控资金3921笔,监控授权支付资金6,601万元,退回处理违规资金119笔119万元。撤并不合规定的财政专户5个,保留财政专户7个。继续做好全区150个单位的工资统发工作,累计发放工资66,278万元,代扣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12928.2万元。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督促代理银行完善公务卡系统建设,扩大公务卡办理资金业务,并对预算单位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936.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之下降了19.49%。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应采尽采,落实政府采购事项全部覆盖财政预算单位。2016年共为45个单位组织92次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52,372万元,合同成交额49,624万元,节约资金2,748万元,资金节约率5.25%。采购项目基本覆盖了我区财政资金使用的各个领域。六是加强政府存量资金管理。对全区结余结转资金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单位结余结转的7,352万元收回,全部进行统筹安排。七是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计划、预算、进度和程序加快支出,同时压缩年终结转,提前预拨资金。对条件具备的项目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同时加强监管防止挤占挪用。2016年上级财政下达指标29848.44万元,结转各类专项资金623.4万元,拨付各类专项资金30471.84万元。八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见人、见账、见证”的原则,采用“部门和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对区属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一般债务总额剩余34,823万元。对教育、交通及水务部门债务进行了置换,安排置换债券资金6,656万元,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前期置换及清查工作,为区委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控债务风险、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基础数据。九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印发了《固原市原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核算国家重点建设基金及融资贷款项目资金相关事宜的通知》、《固原市原州区部门融资贷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固原市原州区部门专项目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明确了我区建设基金及融资贷款职责,从制度上封堵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组织入库旧城改造国有资产拆迁补偿金3,970万元。严格新购资产审批,加强单位经营性资产监管,妥善移交闲置资产原值604万元。通过原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两个平台,向国开行宁夏分行贷款5亿元,为我区争取国家重点建设基金2.31亿元。十是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及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及时核实和填报了清查数据。全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产总额为15.18亿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73亿元,资产增值率为21.93%。清理出了盘亏资产1,632万元,盘盈资产983万元,资金挂账6,799万元,待报废核销资产9,919万元。同时对全区68个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十一是会计集中核算向纵深迈进。不断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各项制度,及时掌握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动态,扎实推进“阳光核算”,突出加强“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各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2016年全区纳入集中核实单位126个,设置账套175个,代管财政专户2个,核算各类资金56.64亿元,拒付、退回补充完善不合规支出2291.02万元。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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