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7/2019-00111 | 发文时间 | 2019-09-2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拨付张易镇大店村所需资金的通知 |
(2019)原财预[统]字第12号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张易镇大店村阵地建设经费的请示》(张政发[2019]83号)、《关于申请大店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请示》(张政发[2019]110号)、《关于申请大店村修复部分损坏路面资金的请示》(张政发[2019]111号)收悉,经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单位资金138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1、大店村阵地建设经费45万元,用于大店村办公场所建设;
2、大店村修复部分损坏路面资金45万元;
3、大店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8万元;
二、你单位要严格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资金从收回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将此资金列入“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2010399)”国家预算科目。
原州区财政局
2019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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