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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1/2020-00066 发文时间 2020-04-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拨付2020年第一批农业项目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2020年第一批农业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农业资金的通知(原财)发2019500)、《关于下达2019年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原财)发2019798)《关于拨付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饲草料加工调制项目)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原财指标〔2020〕53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部分农业资金的通知》(原财指标〔2020〕66)《关于拨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原财指标〔2020〕7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原财(预)发2020〕1)精神,现将到位统筹整合资金9180万元、财政支农项目资金73.957374万元拨付各乡镇、项目单位、股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拨付统筹整合资金9180万元,其中:

1.2020年产业扶贫到户项目7000万元,其中:三营镇600万元,中河乡1300万元,官厅镇500万元,开城镇600万元,炭山乡500万元,黄铎堡镇1100万元,头营镇1400万元,彭堡镇1000万元

2.2019年饲草料加工调制项目1500元,全部为畜牧中心资金

3.2020年春秋覆膜项目680万元,全部为农机中心资金。

二、拨付财政支农项目资金73.957374万元,其中:

1.2018年原州区“十佳”资助项目3万元,马万武、王文彪、马玉芳各1万元;

2.2019年农牧民补助奖励项目43.5万元,全部为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金;

3.2019年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补助资金25万元,全部为农机中心资金

4.2020年工会运行经费2.457374万元,全部为局机关工会资金

三、相关要求

1.资金下达后,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股室)抓紧组织实施项目,2019年农牧民补助奖励项目由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完成后,各乡镇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验收要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印发〈原州区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原党办〔2020〕15号)要求执行,宁夏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项目要尽快组织自查验收,完善相关资料,并申请县级验收、兑付资金。

2.所有项目全面推行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到户项目要通过331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对补贴到户的项目资金,须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并做好到户补助花名册的审核报备工作。

3. 根据自治区要求,统筹整合资金要将资金使用情况的明细末端,及时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受益人姓名、受益人口、受益单位、身份证号、金额、地址、电话),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4.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财农〔2017〕637号)及《原州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政发〔201726号)要求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遵循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的原则,涉及产业扶贫的到户资金,必须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用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测的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直接到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5月5日

监督电话:0954-2669090

电子邮箱:yzqn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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