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7/2020-00035 | 发文时间 | 2020-11-2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拨付“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 |
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负责实施的“十三五”光伏项目工程已审计竣工,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现拨付你单位“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工程款100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要严格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资金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国家预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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