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7/2019-00047 | 发文时间 | 2019-08-0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工作自查和重点抽查的通知 |
原财(预)发〔2019〕507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整治力度,现就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收费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政府性基金收费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
(二)重点对2017年以来国家、自治区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和涉企收费进行检查。
(三)各相关收费单位要严格对标附表中全国和自治区本级的收费目录逐一核查,不在该目录内的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费。
二、检查范围、方式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
检查范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性基金收费单位和涉企收费单位。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9年8月1日-4日)。各收费单位开展自查,于8月4日前将自查报告、原州区收费情况报告书(附件1)和单位收费自查情况表(2017年-2019年6月,详见附表2),加盖公章报送财政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qysg2031719@163.com。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2019年8月5日-7日)。对有明令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政策执行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8月8日-1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规范,并于8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梳理近年来本单位组织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核实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等事项。
(二)按时转发。各部门(单位)收到专项检查通知后,要及时将检查通知转发给有收费项目的二级单位,并及时通知负责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按时准确填报,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二级单位数据并撰写自查报告。
及时报送。各部门(单位)参照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附件3)和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附件4),认真梳理收费项目,逐一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如实填报原州区收费情况报告书(附件1)和单位收费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按时上报。
附件1:原州区收费情况报告书
附件2:单位收费情况自查表(2017-2019)
附件3:自治区本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3-1: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 3-2:自治区考试考务目录清单
附件 3-3: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件4:全国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4-1: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4-2: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附件4-3:全国政府性基金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
原州区收费情况报告书
(2017年-2019年)
报送单位: 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主管部门: 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承诺书
经自查,我单位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收费,擅自提高、变相提高或没有按规定及时降低收费标准收费,增加收费频次收费情况。也没有国家、自治区明令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免征后仍继续收费的,所以收费项目均按规定的执行时间收费,按规定公开收费项目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并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管理。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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