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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21-00091 发文时间 2021-09-02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对我局进行了集中巡察。11月5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实现了问题“清零”,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1.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不力。未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题研讨,问题排查,形成问题、责任及整改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推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组织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18名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就如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撰写了研讨交流材料;

    (2)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组织分管岗位干部职工,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问题排查,制定了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共排查问题8个,制定措施8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未依据《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0年62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健全应急管理联动协调机制,没有开展部门、相邻市县区之间纵向和横向配合的应急演练,也没有实现乡镇(街道)、相关业务部门间的应急信息共享。二是未依据《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未开展对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相关业务培训,未建立健全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家队伍。

    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原州区2020年62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完善了《原州区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制度》《原州区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原州区应急管理会商制度》《原州区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工作制度》《原州区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制度》和《原州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等应急管理联动协调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利用电子邮箱、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种预警信息,实现乡镇(街道)、相关业务部门间的应急信息共享。

(2)按照职责要求,牵头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工作,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2020年原州区应急管理指挥部组织协调跨区域大型演练4起,分别是: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G309线黄峁山段山体滑坡应急演练、2020年固原市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固原市2020年输配电线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联合实战演练、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固原六盘山机场2020年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3)按照《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安排组织人员利用一周时间,深入乡村(社区)对全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和247名自然灾害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实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信息员培训全覆盖。共开展培训12场次,发放培训材料783份。通过培训工作,使我区灾害信息员对自然灾害统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灾害信息报送等相关知识有全面了解和掌握,对自然灾情信息收集、传递、整理、分析、评估的实际操作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从我区各相关部门高工职称中抽调专家,组成了原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家队伍,专家队伍主要成员由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气象局等各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并制定了专家小组工作职责。

3.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2019年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未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二是没有2019年中心组每月的学习报告,在中心组学习过程中党组成员也没有开展讨论交流。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今年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岗位负责人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会商研判制度》《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防控处置制度》等工作制度,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并提出防控措施,共排查4次,发现主要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26条。                          

(2)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及时制定学习安排,每月向区委宣传部按时上报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2020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上报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12次,并形成了年度学习总结。

4.应急履职能力不足。一是应急管理局缺少专业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全局35名干部职工中具备法律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2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10名,执法大队2名工作人员均无执法资格证。二是应急装备使用能力有待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不能熟练操作使用夜视仪、多功能全频率线揽控测仪等高科技应急装备。三是在安全生产和危化执法检查工作中,执法检查人员存在明显的专业技术短板,检查仅局限于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生产环境等浅表性问题上。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今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38次,“七五”普法学习12次,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研讨活动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应急管理干部教育读本,参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全区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3期,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培训,现全局共2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具备执法资格;

(2)提升应急装备使用能力,组织2名干部到青海西宁参加应急装备使用培训,提高对应急装备的操作使用水平;

(3)已向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提出请示,争取调配或招考专业对口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中,解决专业人员不足问题;今年招考1名采矿专业公务员。

(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中来,以教代学,以查代教的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解决专业技术短板问题。今年与宁夏中安正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赛科安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全技术专家聘用协议书》,聘请专家对70家(次)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共查出问题隐患455条,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对所有监管企业开展回头看,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形成闭环管理。

  1.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执法检查存在重检查轻执法现象。一是立案少,震慑作用小。2017-2019年,应急管理局基础股开展执法检查224次,立案2次;危化股开展执法检查455次,立案7次;单项处罚均按照最低标准执行。二是综合监管不到位,部分检查未形成闭环管理。如2019年4月11日对固原振宁新墙体建材有限公司检查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账户”的问题至今未整改,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台账资料混乱、空白,安全培训记录签名由同一人代写,原来已整改的“电机未安装防护罩、作业现场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问题又重复出现;对宁夏鑫利宝石化有限公司2020年只是在4月检查了一次,巡察发现该企业未给职工购买2020年6月份以后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也未开展2020年8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整改落实情况:

  2. 严格依法行政。以《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三定”方案为依法行政依据,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做好“两法”衔接,对于执法过程或者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2)落实执法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检查计划,并报上一级政府进行备案。严格按照执法计划确定的目标、检查范围、频次和重点企业数量有序实施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3)严格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中,严格做到持证、亮证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条款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在有自由裁量权的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中,都单独制作适用情况说明材料,并纳入案卷统一整理归档。及时将处罚情况按规定时限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企业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成企业及时整改,按照整改期限开展复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形成闭环管理。对固原振宁新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和宁夏鑫利宝石化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两家企业分别于2020年9月22日、9月12日报送整改报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进入企业现场复查验收,按照指令书上的整改要求一一对照检查验收,现隐患已整改完成。

    6.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17年10月23日用16680元购置的6套金山办公系统和操作系统,属于无形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管理帐。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11月23日将2017年10月23日用16680元购置的6套金山办公系统和操作系统按照无形资产的要求,新增列入了固定资产管理帐。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固定资产采购、资产登记账物相符。同时落实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确保资产管理规范。

    7.挤占专项资金。2018年2月12日用10000元重大事故演练经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2019年10月18日用4050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下乡扶贫补助费;2019年9月12日用1960元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费支出非“两会”期间差旅费和执法车辆过路费,均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于2020年11月19日已将挤占挪用的10000元重大事故演练经费,1960元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我局关于使用4050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下乡扶贫补助费的问题,经再次核实,该笔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心费用系统中账务处理正确,但纸质版未及时更换,现已更换。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问题出现。

  3. 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2018年8月应急管理局党组成立,2018年8月-2020年4月,局党组会议研究未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班子成员讨论发言过程,也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以“党组成员一致同意”作为研究结果。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岗位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由分管领导提交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指导会议记录人员要详细记录过程和每个人的意见及最后形成的决定意见。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2019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报告。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未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参会人数与参与测评人数不符。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走形式。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笔迹不一致,非本人填写。四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12月25日,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与党员大会同在上午9时召开。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按要求做好会务准备,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并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落实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要求。

    (2)规范民主评议程序,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并按党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民主评议情况;

    (3)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谈心谈话记录,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健全会议记录,并安排专人记录。谈心谈话记录由谈心谈话人员自己如实填写;

    (4)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涵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一是2017-2019年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二是2017-2019年应急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未按照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受处分情况,2018-2019年没有述责述廉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并抓好对“三个清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2)在今后述责述廉中,严格按照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述责述廉内容和事项以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做好述责述廉会议记录。

    1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要求,应急管理局应督促中河乡、北塬街道办将挤占挪用的35005元安全生产预防专项资金于2019年1月31日前归还原资金渠道,但截至2020年8月31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仍未归还原资金渠道。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2018年度安全生产预防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要求,我局分别给中河乡、北塬街道办事处下发了督办函,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办理,现中河乡已2020年于11月13日将挤占挪用的安全生产预防专项资金24565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北塬街道办事处已于2020年11月17日将挤占挪用的安全生产预防专项资金10440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监督考核,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重点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全面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转换整改成果。坚持把巩固整改工作效果与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政治自觉和全面谋划部署工作能力,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区委专项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单位管理,为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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