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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2-00012 发文时间 2022-03-14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原州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积极推进,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2021年原州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021年度我局把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扎实做好党史学习工作。以提高效能,服务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了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利用每周周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国家已颁布的民政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等进行学习,要求全局系统干部在学习中不断加深领会,指导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努力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利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全国科普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范围,使国家法律法规、民政相关政策走入社区,走向农村,努力提升全民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推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和评审会等方式对民政发展规划、民政计划项目立项、成果评审等进行科学决策。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示、专家论证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民政重大资金安排、民政项目建设、事关民政民生问题的重大工作部署、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

三是坚持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关于印发《原州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原民发〔2020〕55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四是加强了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按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新时代原州“枫桥经验”实施方案》(原党办【2020】56号)、《关于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深化平安原州建设的通知》(平安原州办【2021】4号)文件要求,民政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8月份至年底共有矛盾纠纷38件,共化解38件,主要集中于离婚事件,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民事调解,调解率达到100%。我局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信访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制度,搞好协调配合。

五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原州区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责及群众关注的民政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努力做到公开内容由主要领导和具体涉及办公室负责把关,并指定专人负责将公开后反馈的情况,及时转交有关办公室处理,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备案、建档;加大对公开内容的评议反馈,在公开形式上,利用原州区政府公开网站,重点公开民政政策、项目申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重要事项。完善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六是加大了内部公示力度。强化对内公开,坚持每月公布考勤情况、车辆使用情况等内容;对工作决策、奖励晋级、评先表彰、人事变动等都按要求给予公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整改的情况都召开会议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营造了民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是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情况。民政局制定了《原州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原州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原州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依法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规范的记录。

聘请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为使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聘请了一名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作为局法律顾问,主要承担法律有关事项的咨询工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度的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由于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不够广泛,不够扎实,贯彻不彻底,学习方式单一。还需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理论学习、法律专业人士讲座、知识竞赛、趣味问答等多种方式丰富理论知识的学习方式。二是法治宣传实用性不够强,宣传的方式相对单一。2021年度,无论是宣传力度还是服务水平均有了较大提升,但普法与学法、用法之间依然存在衔接问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成立了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静乾任组长,党组书记郭志贵任副组长,局属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强化制度体系

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和评审会等方式对民政发展规划、民政计划项目立项、成果评审等进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建设,全年计划安排局班子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健全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原州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民政工作管理规定,不得正式对外发布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三是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协助应诉等工作,依法梳理和划分部门职责和权限,按照权力清单,及时公布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规范完善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类型、重要程度等因素,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合理确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及时公开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申请、立项、设计、招投标、实施等环节,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民政政策法规、年度报告、办事程序、执法人员名单等,主动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原州区民政工作的最新动态。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继续将根据文件指示发扬“枫桥经验”精神,打造平安原州,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逐月上报我局矛盾纠纷案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信访制度,搞好协调配合。

(五)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召开专题宣传讲座,进一步加强民政企业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支持民政型企业应用好各类民政政策。二是利用“民法典颁布周年”、“全国科普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向大众宣传《民法典》、《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办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民政法规,努力扩大宣传范围,使国家法律法规、民政相关政策走入社区,加强民政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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