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索 引 号 640421001/2022-00027 发文时间 2022-02-25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市党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区委、区政府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关键少数”。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抓全员覆盖。各级党委 (党组)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理论大讲堂、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的领导干部培训班3期,参训382人次,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六进”活动120多场次,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抓学习转化。制定印发了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全区广大干部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按照中央、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方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原州区实际,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了 《法治原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详细分解落实《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街道)、部门 (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手中有任务的工作氛围,一体推动法治原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方法对路、措施落实得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2021年全区37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述法工作,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全区各乡镇 (街道)、部门 (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同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把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规范政府行为,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相关规定,逐步实现政府和各部门 (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全力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认真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 《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及法治工作人员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源头把控,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入口”关;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关;强化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口”关。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 2021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均依法按程序做到“三统一”,并及时报送固原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备案,有力的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对2002年以来制定的5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修改7件,废止25件,保留27件。

(三)持续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机关重点执法事项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有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全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目前,全区有执法部门 (单位)35个,行政执法人员452名。 2021年有115名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大力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 (街道)延伸下沉,下放行政权力74项,采取减区补乡的办法,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乡镇人员编制增幅平均达到33.47%,街道人员编制增幅平均达到22.97%。在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由综合执法局向各乡镇 (街道)派驻执法队伍14个共46人,乡镇 (街道)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同时整合乡镇 (街道)现有的执法力量,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和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接通并加强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推广应用,有效发挥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的规范监督作用。原州区农业农村局《马忠斌等4人涉嫌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擅自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案》(原农(渔业)罚〔2021〕23号)入选为全区2021年度行政处罚优秀案例。

(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1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73条,通过新媒体主动发布信息1820余条。在加大主动公开的同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4条。在出台主要政策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基本实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五)坚持公正高效,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依法办案,加大纠错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建设。2021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维持4件,不予受理1件,确认违法3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应诉答辩过程中加强与各级法院的沟通,积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尊重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全区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已审结102件,正在审理13件,其中:驳回起诉49件,判决赔偿、确认违法、撤销行政行为或判决行政机关作出赔偿(补偿)37件,调解及撤诉16件。

三、推进职能转变,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是大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成了集“一窗综合受理、业务办理、监管运行”为主要内容的原州区“163”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25个部门568项审批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数据库,实现一窗受理、后台推送、并联审批、一窗出件,一窗受理率达70%以上。二是全面推进“跨省通办” “一件事一次办” “证照分离”改革,将失业登记、户口迁移等37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梳理编制全区6大主题16项“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承接认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47项,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3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照后减证、优化服务,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三是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我的宁夏”政务APP宣传推广应用,对承接的99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区本级91.52%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其中85%可“不见面”办理,32.9%可“全程网办”。四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将“163”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延伸至乡镇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推进权力下放、服务下沉、家门口全网办,实现了群众办理民生服务事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镇)”。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营商环境调研问效、综合协调、统计监测、转型督查四个工作组,进一步明确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一是优化法律服务模式,组织法援中心律师深入辖区21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为各类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经营危机、规范企业治理。共计审查合同55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核查线索280条,查结280条 (第一批184条,第二批96条),110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核实处理兑现“自查从宽”政策104名,立案6人,有力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四、坚持为民服务,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整合公共资源,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得到优化。健全完善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多项法律事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2800人次,代书1070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0件,办理公证事项1013件,解答公证法律咨询1030人次,为人民群众减免公证费28210元。二是拓展了公共法律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在全区14个乡镇 (街道)191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全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聘请39名律师担任19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191个村(社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查询机和可视化桌面机,方便群众查询法律服务机构、视频连线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制定落实乡村、社区、企业、社团等“1+6”基层治理方案,逐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以政府政策为引领、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主管理为抓手,以基层群众治理实践活动为载体,集思想引领、道德教化、行为规范于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机制,大力推行“积分制”,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平台化,建立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把全区划分成191个大网格1219个小网格,实现社会管理网格化、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处理常态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落实“1265”工作机制,探索推行“1+公安+N”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以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风险为重点,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联席会议,推动县乡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入排查化解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严防“民转刑”“刑转命”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发生,2021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150件,成功化解3149件,化解率99.97%,采取措施集中对妥成科、杨得录、唐彩莲等信访积案和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已初步取得成效。建成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村(社区)调委会19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2021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摸排矛盾纠纷788起,调解成功748起, 化解率95%。

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深化守法普法常态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及民法典,专题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维护法律尊严、捍卫法律权威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一)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 “3.8国际妇女节” “3.22世界水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全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法治宣传暨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休闲广场、聚居点、社区、村委会等阵地植入法治文化,开展社会普法宣讲68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15万人次,把法治宣传到最基层、根植到最基层,普法学法用法氛围越来越浓厚。宁夏首家“法治融屏”落户原州区法治文化广场,提高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感受到法在身边,推动群众形成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立足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注重乡村法治人才培训,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探索“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基层普法服务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服务、政策引导,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与学法用法能力。2021年,共推荐筛选培训法律明白人594人,先后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50余场次,印制“法律明白人”口袋书2000余本。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合党史学习教育,根据“感恩、认同、法治教育”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调动农村(社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基层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基层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提供了优质的法治环境。完成了黄铎堡镇金堡村(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关街道宋家巷社区 (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定期复核检查,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推进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021年,我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部门(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走过场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平衡,特别是一些乡镇和部门 (单位)对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匮乏,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全面,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不明确,一些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没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五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部分行政机关发挥带动表率作用不够,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出庭不出声”的问题仍然存在。六是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基层法治氛围不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发力。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吃透精神实质、加强交流研讨,把握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

二是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发力。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以精准的任务对接,进一步明确法治原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进法治原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加强法治专业人员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为推进法治原州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在落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上持续发力。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将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原州建设的新动能。

四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持续发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加强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推广应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专家论证,把握决策风险,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六是在督察考核上持续发力。健全考核督察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以督察推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使之成为抓落实的有效手段。同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以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