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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6/2024-00012 发文时间 2024-03-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原州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原州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履职,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事项。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述法,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原州区2023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原州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3次。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和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2023年,原州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履职,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事项。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述法,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原州区2023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原州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3次。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和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对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了解掌握了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下一步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明确了方向和具体目标。 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16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78场次;全区100所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8场次;全区11个乡镇296名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法治讲座、普法宣讲480余场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宣传三营镇安和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先进经验,在全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积极开展黄铎堡镇金堡村、南关街道宋家巷社区、三营镇安和村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工作。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法》和自治区司法厅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历年的执行档案进行了归档和装订,指导各所统一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通过微信音视频、元道经纬相机和手机基站定位三种方法,对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不间断”的排查,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个人活动轨迹,督导检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35次,入户走访1200余次,走访人数1300余人次。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原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原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预警研判制度(试行)》。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活动,高质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联合专门的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和红色主题教育。 (二)强化法治推动力,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成立原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厘清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扎实开展。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组织议事规则。建成集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一体的“智能化”办公场所。同时,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利保障渠道。2023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其中5件不予受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移送1件。 二是坚持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诉源治理”。2023年收到原州区人民法院委派行政案件45件,化解行政争议24件,化解率为51%。同时,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提前主动介入个别行政争议较多的乡镇,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积极争取主动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截至当前,诉前主动化解原州区头营镇政府行政争议41件; 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效果。2023年全区两级法院受理全区行政案件5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判决败诉率为34.20%,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全区271人参加2023年度原州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请办理执法证人184人(包括换证36人)。已审验全区38家行政执法单位204件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合格证件194件,因执法人员调离、退休等原因注销证件10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司法局22人考取行政执法监督证,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五是强化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源头把控,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入口”关,2023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制定并公开了《固原市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完成3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法治服务力,优化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3+X柜台式服务模式,发挥村(居)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堡垒作用,打造了以1个中心为龙头,14个工作站为延伸,191个村(居)为触角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实体平台,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为全区191个村(居)聘请4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举办法治讲座320场次,开展现场值班5348小时;采取“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方式进行不定期咨询,法律咨询58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份;引导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9件;参与调处矛盾纠纷65件,提供法律意见157条,推送法律小常识1450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智能化发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智能问答322次,智慧法律服务246次,网络电话241次,远程视频139次。 二是联合原州区总工会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免于经济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代写诉讼文书820余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61件,其中民事案件241件,刑事案件320件,行政案件4件,公证11件,其中涉及老年人6人、妇女54人、未成年人149人、农民工130人、残疾人6人,退役军人1人,军人军属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140余万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审判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共安排律师值班146天(法院72天,检察院74天),为54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实现网格化排查预警全覆盖,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000余人次,排查矛盾863件,调解863件,调解成功839件,成功率95%,24件引导走诉讼程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效果不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内容多、覆盖面广,目前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专业能力不强。三是服务群众能力存在不足。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工作结合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不够、力度不足,取得的质效不强。四是“八五”普法工作统筹推动有待提升,在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有待加强,普法形式创新力度还不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原州区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释放法治生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为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溯源治理,积极排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行政争议的化解率,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实的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推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培育法治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自查自验工作,做好自治区验收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全国民法法治示范村(社区)”复验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覆盖区、乡、村和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壮大以基层人民调解员为基础,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导,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兼职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覆盖。运用“互联网+”,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激活放大人民调解“四张网”功效和作用,帮助和引导辖区村(居)民利用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及人民调解专网,获得及时、有效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同时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智能化服务。增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加深原有服务内容深度,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群众使用自助柜员机和智能桌面机与原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时视频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的指引和查询服务。主动向群众推介“12348”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以及“宁夏法律服务网”、“宁夏法治”、掌上12348,让群众有法律需求就能想到公共法律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和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规范运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举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落实季度检查督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执法和服务能力水平。  
告评议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对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了解掌握了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下一步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明确了方向和具体目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16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78场次;全区100所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8场次;全区11个乡镇296名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法治讲座、普法宣讲480余场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宣传三营镇安和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先进经验,在全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积极开展黄铎堡镇金堡村、南关街道宋家巷社区、三营镇安和村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工作。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法》和自治区司法厅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历年的执行档案进行了归档和装订,指导各所统一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通过微信音视频、元道经纬相机和手机基站定位三种方法,对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不间断”的排查,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个人活动轨迹,督导检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35次,入户走访1200余次,走访人数1300余人次。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原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原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预警研判制度(试行)》。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活动,高质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联合专门的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和红色主题教育。

(二)强化法治推动力,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成立原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厘清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扎实开展。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组织议事规则。建成集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一体的“智能化”办公场所。同时,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利保障渠道。2023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其中5件不予受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移送1件。

二是坚持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诉源治理”。2023年收到原州区人民法院委派行政案件45件,化解行政争议24件,化解率为51%。同时,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提前主动介入个别行政争议较多的乡镇,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积极争取主动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截至当前,诉前主动化解原州区头营镇政府行政争议41件;

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出庭效果。2023年全区两级法院受理全区行政案件5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判决败诉率为34.20%,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全区271人参加2023年度原州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请办理执法证人184人(包括换证36人)。已审验全区38家行政执法单位204件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合格证件194件,因执法人员调离、退休等原因注销证件10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司法局22人考取行政执法监督证,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五是强化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源头把控,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入口”关,2023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制定并公开了《固原市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完成3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法治服务力,优化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3+X柜台式服务模式,发挥村(居)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堡垒作用,打造了以1个中心为龙头,14个工作站为延伸,191个村(居)为触角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实体平台,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为全区191个村(居)聘请4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举办法治讲座320场次,开展现场值班5348小时;采取“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方式进行不定期咨询,法律咨询58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份;引导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9件;参与调处矛盾纠纷65件,提供法律意见157条,推送法律小常识1450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智能化发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智能问答322次,智慧法律服务246次,网络电话241次,远程视频139次

二是联合原州区总工会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免于经济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代写诉讼文书820余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61件,其中民事案件241件,刑事案件320件,行政案件4件,公证11件,其中涉及老年人6人、妇女54人、未成年人149人、农民工130人、残疾人6人,退役军人1人,军人军属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140余万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刑事审判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共安排律师值班146天(法院72天,检察院74天),为54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实现网格化排查预警全覆盖,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000余人次,排查矛盾863件,调解863件,调解成功839件,成功率95%,24件引导走诉讼程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效果不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内容多、覆盖面广,目前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专业能力不强。三是服务群众能力存在不足。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工作结合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不够、力度不足,取得的质效不强。四是“八五”普法工作统筹推动有待提升,在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有待加强,普法形式创新力度还不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

原州区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释放法治生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为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溯源治理,积极排查梳理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行政争议的化解率,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实的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推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培育法治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自查自验工作,做好自治区验收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全国民法法治示范村(社区)”复验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覆盖区、乡、村和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壮大以基层人民调解员为基础,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导,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兼职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覆盖。运用“互联网+”,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激活放大人民调解“四张网”功效和作用,帮助和引导辖区村(居)民利用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及人民调解专网,获得及时、有效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同时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智能化服务。增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加深原有服务内容深度,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群众使用自助柜员机和智能桌面机与原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时视频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的指引和查询服务。主动向群众推介“12348”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以及“宁夏法律服务网”、“宁夏法治”、掌上12348,让群众有法律需求就能想到公共法律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和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规范运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举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落实季度检查督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区执法和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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